【合租女友不一般】

第164章: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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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棘手 (第1/3页)

而在民国之时,蒋介石的弟弟蒋瑞青死后,蒋家也曾为其举办过冥婚。

冥婚在我国各地风气颇盛,只不过各地的称谓有所不同,河北称之为“结阴亲”,“娶干骨”,而浙江省某些地方称之为“阴配”,广东将其称为“讨鬼妻”,广西则叫之做“鬼婚”。

而在民初之时的北京,冥婚被称之为“搭骨尸”,男女两家的亲家,谓之“骨尸亲”。至于其他的地区,如山西、安徽、江苏等地皆有冥婚这一习俗,而且都曾盛行一时,只是在解放之后才有所收敛。

最近的一次大范围冥婚,是在唐山地震之后,当时地震重建的工作才刚刚开始进行,一些家中死了孩子的父母就四处张罗着要给自家孩子结阴亲,只是当时*还没结束,所有的事情都是私下里偷偷进行的,听家里老人说当时河北一带的做“鬼媒”的,有时候一个月能做成十多门生意,直到地震过后的十多年,唐山当地还有找鬼媒为自家孩子结阴亲的父母。

说起来冥婚的本意只是为了给死去的人找一个阴间的配偶。《周礼》有云,禁迁葬与嫁殇者。这里的“嫁殇者”说的就是冥婚。而这里的“迁葬”,却并非是通常意义的迁坟。

曾有注释道,谓生时非夫妇,死者葬同穴,迁之使相从也。而孔颖达则进一步解释为,人成年后还没有结婚就死亡的,往往施行迁葬,即冥婚仪式。

在古代,中国是十分注重成年礼的,男子二十岁而冠,女子十五岁而笈,都算是成年了,但如果无婚,死后是不能享受祭祀。再者,死者没有婚配就死亡的,在生人看来,死后无伴,当是很可怜的,这大概是冥婚流行的主要原因吧。当然了,冥婚也有现实的利益,鬼婚双方的亲家虽然俗称鬼亲家,但并不是等他们做鬼后才做亲家的,而是跟真正的亲家一样互相来往着,所以,死者家如果是富室之家的话,鬼媒上门的自然也多一些。

另外当时生者早婚现象比较严重,鬼婚同样如此,发展到农村,干脆不分年龄,为所有的早亡者结鬼亲了。而且在当时的民间,有很多青年男女在定婚后,未等迎娶过门就因故双亡。那个时候的人们普遍认为,如果不替这些男女完婚,他们的鬼魂就会作怪,使得家宅不安。

因此,一定要为他们举行一个阴婚仪式,最后将他们埋在一起,成为夫妻,并骨合葬。也免得男女两家的茔地里出现孤坟。而如果只有一方早亡,若是早亡一方是女子,那还好说,但如若早亡的是男方,按俗例,女子照样也是要出嫁成亲。拜堂之时一般都是由亡夫的姐妹怀抱“神主牌”与新娘举行婚礼。

而新娘如果从此终身苦守空房,称之为上门守节、未婚守孝。历来官府是要对此行为进行嘉奖的。倘若有的女子不愿上门守寡,另嫁男人,也会被认为是女子的二次婚姻,民间称这样的女人为“断线女子”,这些女人婚后即使另嫁他人,逢年过节也是需要要为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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