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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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诉状副本一份
二、《华夏之声》的音像资料
三、《滚滚长江东逝水》与《华夏之声》两首曲子的音节、乐句的对比
在快递的文件里面,赵伟还看到了一份盖着山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印章的通知书。
通知书的内容也很简短,只有以下两句话。
第62章 起诉状和答辩状(求收藏) (第2/3页)
,今天也不早了,先就这样了吧,拜拜。”
……
两天之后,也就是这周星期五上午的时候,赵伟收到了一份快递过来的文件,是山阳城中级法院的起诉状副本。
赵伟坐在凳子上,仔细的看了起来。
起诉状
原告:伍震华,男,汉族,1950年11月11日出生,身份证地址是豫省山阳市解放区新华南路22号金色花|园2栋222号,目前住址是身份证地址
被告:赵伟,男,苗族,1992年8月8日出生,身份证地址是湘省宝庆县塘度镇金米路66号中海国际6栋666号,目前住址是京都市京都电影学院男生公寓6栋306室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支付精神损失、经济损失共计1600万元。
二、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支付。
事实与理由
2003年,原告在星浪博客上公开发表了原创的歌曲《华夏之声》,反复的与被告在2012年创作发表的《滚滚长江东逝水》进行仔细对照和辨别之后,发现《滚滚长江东逝水》曲和《华夏之声》曲的各乐句旋律音之间,具有共同或大同的音乐文字,即音(高)符号连集方面的一致情况,和二曲的音乐结构层次(乐句和乐句的连接)方面,自始至终,基本是亦步亦趋的。
被告的《滚滚长江东逝水》曲严重抄袭和剽窃了原告的《华夏之声》曲,基本上是不变不行,大变不从,小打小闹,不变面容。
鉴于以上事实,被告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著作权益,根据华夏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贵院提出如上诉讼请求,望贵院依法秉公判决。
此致
山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伍震华
2012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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