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话题挑的不错,就算来人不是剑修,但年轻人,尤其是年轻的男人,总是对秘宝之类的有些兴趣。如沈恪所愿,对方皱眉问道:“什么剑?”
沈恪的修为不行,但打探消息的本事是一等一的好。
“真要说起这把剑,那话可就长了。年头开春的时候,镇上的张大娘带着一家十来口子照例去拜大佛。大娘的儿媳妇刚怀上,走不了两步就要停下来歇一歇。这一歇可了不得。”
“这儿媳妇往树桩上一坐,抬头正准备擦汗,忽然看到西边的天上一道白光闪过。啧啧,那白光得有几个大汉抱起来那么粗,从天上一直挂到大佛脑门。一家人都吓懵了,没敢多留,赶忙回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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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揉了揉鼻子,再接再厉道:“那可真不赶巧了。近来这镇上要出大事,凌云大佛附近都不太平。小兄弟要是真的想看,还是歇上一段时日再去为妥。歇脚的地方就在对面……”
来人在听到这段话之后,终于给出了一个生动的反应。
他的手指没有离开竹筷,就着一个搁下筷子的动作和碗壁轻轻砰在一块儿,挑起的眉头显得更加年轻锐气。
“哦?”
沈恪伸指四下比划了一圈:“说是大佛的脑壳顶上有一把灵剑,这群人都是奔着那把剑来的。”
第3章 前缘 (第2/3页)
来这坐坐?”
来人闻言朝角落望过来。
青年将他的一眼当作了默许,热情地将身边的板凳推开一些,方便对方入座。
“在下姓沈名恪字谨行,明州人士。不知道小兄弟……”来人还没走近,就能听到带着三分笑意的声音。
伸手不打笑脸人。
来人一脸冷漠,却依旧还是在沈恪身边坐下。
“都说来凌云镇,有两件不可不做之事。一是要去看看镇外那高逾百尺的凌云大佛,二是要来尝尝王二姑的素面。”沈恪一面笑着侃侃而谈,一面暗自打量来人。
来人看着只有十七八岁的年纪,比他要小上七八岁。即便没有表情,眉角也有点年轻人特有的飞扬意味。那是没经历过几许挫折,未深谙无奈滋味的时候,才能有的神态。
沈恪颇有些缅怀当年一样上不管天下不管地的自己。
但这份缅怀只持续了几弹指的时间,就被轻易洗刷干净。
“小兄弟若是还未用过饭,不如来一碗尝尝?”
来人点头,从怀中摸出铜板。
沈恪笑道:“相逢即是有缘。今日你我既然有缘碰着,又坐了一张桌子,这碗面大哥请了就是。”
来人把铜板放在桌上,没答话,只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要是十年前的沈恪,约莫吃了这个闭门羹就放弃搭讪的企图了。
但十年后的沈恪,修为没有多大长进,脸皮却厚了不止一层。这小兄弟他看了一眼就喜欢得紧,恨不得两人能顷刻一见如故抵足而谈你侬我侬。面条还可能扭着小身板从筷子上滑溜走呢,何况个大活人。一次捞不起是正常的,多夹几次,熟能生巧,再不济也能端碗喝口汤啊。
“小兄弟看着不像本地人士,难道是来这镇上看凌云大佛?”趁着面条被端上来的时候,沈恪机灵地抽出一双筷子递给对方,搭话道。
来人接过筷子。
指节被乌黑发亮的筷子衬托地愈发白皙,几乎晃花了沈恪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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