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国师满意,那我就放心了,翁大人为此还担心呢。
请大人转告翁大人,勿需担心,只要当好百姓的父母官,本国师自然不会为难他。
谢国师,那下官告退。
第五十七章 老妇告状 (第3/3页)
老人家,本官对不住你,没想到事情会弄成这样,这真不是本官想看到的,如今本官愿意多赔偿银两给你,你看如何?
县太爷,您仗着自己是当官的,硬逼老身签字将房子卖给你,后又打死老身的儿子,难道我们老百姓的命就这么贱吗?
老人家,话不能这么说,当初本官出的价钱已经不低了,你去市面上问问,就你那房子能卖这个价格已经很不错了,本官并没有占你便宜,只是你儿子当时打伤了衙役,本官才将你儿子关进监狱的,后来本官要你签定协议后才放你儿子,这事是本官做得欠妥,可你儿子打伤衙役,按律是要坐大牢的。后来你儿子放出来了,他却带着刀跑到县衙闹事,还要杀衙役,衙役这才失手将你儿子打死的。
我不管,我只知道我儿子是死在县衙的,要么你偿命,要么让那些衙役偿命。
老人家,当时可有很多旁人在场啊,你可以问问他们是不是你儿子先动的刀子?
老妇跪下大哭,大人,你可要给老身做主啊,老身可就这一个儿子啊。
诸葛明说,老人家,按大夏律,老百姓携刀到县衙行凶是要问斩的,你儿子有错在先,所以这事也不能全怪翁县令,我看就让翁大人赔给你三百两银子,你跟你孙女以后也可以衣食无忧,此事就此了结,你看可以吗?
大人,求您伸冤啊。
本官凭公断案,这就是在替你伸冤了啊。
那好吧,老身在此谢过大人了。
回去和你孙女好好过日子吧,若有人欺负你们,随时来告诉本官。
于是将这老妇人送走了,这老妇人回去后,将小孙女托付给亲戚,将那三百两银子做为孙女的生活费,之后,老妇人就来到县衙门口,一头撞死在县衙门口。此事风声传得很远,胡通天对诸葛明说,小诸葛,你知道吗?那老妇人撞死在县衙门口了。
胡大哥,你派人查查这老人家是怎么死的?
于是,胡通天就去查了,查好后,胡通天回报说,这老妇人把孙女和三百两银子交给亲戚后,就自己跑到县衙门口撞死了,我查过了,这期间翁县令并没有找她的麻烦。
看来这老人家想用一死换来我对翁县令的严惩,好为她儿子报仇啊。
那现在怎么办?
能怎么办,老人家既然是自杀,只能看翁县令下一步怎么做了?
第二天,黄大人来到诸葛明府上说,国师,真是不幸啊,那老妇领了三百两赔偿金后,不知怎的就撞死在县衙门口了,翁大人出于善心,自己掏钱替她买了棺材下葬了。
翁大人此事处理得不错,本国师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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