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报仇呀! (第1/3页)
张敬和黄飞鸿练武,累了,坐到一边的阴凉处休息,两人商讨着功夫上的问题。
他们在商议着把功夫更精简化,更实用化!
张敬虽然不是什么功夫高手,但见识还是有的。毕竟看过很多的功夫片,某些功夫片中,宣扬的一些功夫理念,什么“天下武功,无坚不摧,唯快不破”、“功夫最重要的是快准狠!”、“功夫不是用来表演的,因为它是杀人技!”、“功夫不应该局限在一门一派,应该抛弃传统的门户之见,化有限为无限,以无限为原则!”、“功夫应该服务于实战,要致力于追求精简、直接、实用!”
这些功夫理念,张敬以为很有道理。说起道理来,也是一堆一堆。他就与黄飞鸿口若悬河的议论,批驳黄飞鸿的功夫招术中,有太多的华而不实的东西。
譬如虎拳中,有一招“狸猫上树”,与敌相遇,先是左脚抢进门户,接着右脚踢击胫骨,然后还有双掌托击下巴。这一招由三个小动作构成,就不那么的精炼直接,小动作越多,施展出来,所需花费的时间自然就越多,要练得精熟,自然也就更耗费精力、费时间!
兵法说:“兵贵神速”。这样的招术,练起来费精力、费时间,施展起来也费时间,有什么好处呢?
华而不实!
抢进门户是需要的。但是后面的又是踢击胫骨、又是双掌托击下巴,则凭白把简单的复杂化了。
有什么必要呢?
假如敌我双方反应速度是一样的,并且我占有先手优势,但是,若对方的应对招术,只有两个小动作呢?甚至一个动作中,便攻守兼备呢?——比我的更精简呢?
那么,我的优势,就会被敌方抢平,甚至被逆袭!
所以,或者踢击胫骨,或者双掌托击下巴,两者中完全可以舍去其一,将这一招变得更精简实用!
而或者踢击胫骨,或者双掌托击下巴,又不是效益最大的动作!不如用两手指,刺敌眼睛!
眼睛是人体极重要,又脆弱的部位,一击的手,便能给敌人造成重大的伤害!
而抢进、刺眼,一招两个动作,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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