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王叫我来捉鬼】

第十二章 任务前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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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任务前夕(二) (第2/3页)

房不宁,又怎会泰然自若呢?

小美女又回到了沙发上,闷头睡了起来,估计也睡得不安稳。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离别总是会有的。常勇与小美女拿了行李下了楼,上了老爷子那辆古董车,发动机嗡嗡嗡直奔锦元大饭店而去。到了锦元大饭店宿舍,条件确实有些简陋,墙壁上不时还会掉白皮,面朝北见不到阳光。

“这……不如租个好房子吧……这里……”

“不用了,我可是打工妹,这里很好了……”

“好吧。”

“嗯,哥,赶紧走,我快上班了。”

“好,照顾好自己,几时想回家了,告诉我,我开车送你回去。”

“呵呵,好的。”

“嗯,那我走了。”

“拜。”

“拜。”

常勇出了锦元大饭店员工集体宿舍,抽了一根“工”字牌雪茄,“唉,还是老爷子的雪茄好抽。我这随便买的,真的不好抽。”说完话,他开着车直奔建业书城而去。说白了就是看看老爷子,再顺便混一口雪茄烟抽抽。

刚进入老单位大门,不禁回忆满满的,有时候常勇真怀念当保安的日子。以前在这里工作,自由快乐,也享受那一份平静的孤独。当保安,巡逻;和哥们小王,喝酒吹牛皮;去老爷子书库,混烟抽,读圣贤书。生活简单,不失单调,无忧无虑,像个机器一样,开了就运行,关了就休息,就那么简单。谁知一下子摇身一变,替地府老大阎王办事之后,生活节奏瞬间变得飞快且疯狂起来。曾经那个改过自新后活在自己小小火柴盒里的人,早已成了往事云烟,一去不复返。或许这就叫成熟吧,一个人越有社会责任越显得忙碌,碌碌无为的人总是活的清闲。没有一个伟大的人是想象练成的,需要真金不怕火炼,勇于置身于社会实践中,不断摸索,不断创新,不断自我追求而来。当然了,常勇更喜欢现在的工作,因为他感到了自身价值的体现。像是当一个医生,救死扶伤才是骄傲的资本。他捉鬼救人,也算是一件骄傲的事情吧。

“哥,你咋来啦,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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