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第1/3页)
这日,紫菀吃了饭后闲来无事,便关了门,把自己得的那些金玉头面首饰重新收拾了一下,那些贵重的头面首饰都用匣子另外装了,和贾敏给的那匣子珍珠宝石一道,放在箱子最下面。
又选了些适合她这个年纪戴又不那么打眼的簪环首饰出来,紫菀挑了个双龙抢珠金累丝戒指戴上。
这是这次端阳节得的,只见这戒指与上次的的虾须镯样式一样,乃是以极细的金丝编织成蟠龙模样,十分小巧精致,只是这戒指贵在工艺,论重量却不到一钱,龙嘴里衔的珠子也只有米粒大小,材料价值有限,但却可以卖到一两金子的价钱,可见其工艺之精巧。
紫菀以前看原著是十分不解书中所谓的‘厌金玉’之说,到了如今才明白过来。
于这些官宦富贵之家的太太小姐们而言,珠宝首饰之贵重与否并不是以金银重量来论,一者,不论金银,必要做工精细,或是累丝,或是点翠、或是雕凿镂刻各种花纹,二者,或者嵌宝石,或者托珍珠,宝石主要是以成色而论,色泽越匀净的宝石越珍贵,而珍珠则是以其形状及重量而论,外形越圆润,个头越大的珠子越值钱,都不以黄金的重量来计算其价值。
像如今林府里,不说林母贾敏等主子,便是清荷寒梅等人的眼光也是十分挑剔,那些做工稍差些的首饰丝毫看不上眼,身上穿戴的簪环首饰都是极为精巧细致的,略差些的都不会上身。
像这两个戒指,紫菀爱的不行,她们几个却只是说还过得去罢了,让紫菀无话可说。
紫菀戴着戒指顽了一会子,便重新放回了首饰匣子里,把匣子放到了梳妆台上,这些都是预备着平日戴的。
其他的则一一分门别类装好了锁进柜子里。
想起这几天得了好些金银锞子,正巧这会子得空,索性便把装钱的匣子也取了出来,清点自己的家当,只见二十两的银锭有十五个,共是三百两银子,这是当初破案后林如海给的。另外一下子金银锭子是上次韩蕙的姨母杨家太太给的,约莫有二千两银子。
还有贾敏给的二十个金锞子,加上上回孙姨娘有孕时林母赏的十二个和这次过节得的几个荷包,共是三十八个小金锞子。
另有三十四个银锞子,其中有六个是那次和春雨去赏心院时孙姨娘给的,其余皆是当差以来陆陆续续得的,还有府里发的的三个月的赏钱三吊,和这个月的两吊月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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