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不是炮灰的炮灰】

第二章 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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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这个女孩就留了下来,因为在外面流浪了不少时间,年纪接近十六岁。

余颖一算,这孩子想要上正规的学校是不怎么可能。

毕竟她大字不识一个,难道从小学一年级开始?

一群小萝卜头中间杵着徐照娣,怎么看也不怎么行。

于是余颖就留着徐招娣在家里,帮着她干干家务,顺便教她识字。

性子虽然比较沉默,但其实很有主意。

为了远离所谓的家,她就离开大山,不知道怎么一回事稀里糊涂到了这里。

差点被遣返回去,余颖正好遇到。

看到徐照娣那双眼睛后,余颖就找人把她留下。

因为要是送回去,徐照娣的人生就全部毁掉。

等到她学多些的时候,再想办法,拿个文凭。

徐照娣根本就不在意什么文凭,她更想学些手艺。

于是,她死乞白赖要拜余颖为师。

余颖想了一下,其实这也是一条路,一边干活,一边学习,只要努力,总是不会再坏。

就这样,她们母女两个人和徐招娣成为一家人。

让人还以为是沙龙什么的,很少有新的顾客摸上门来。

毕竟,一看就要花不少钱的样子。

在刚开业的时候,因为原主丈夫留下的福泽,所以地方上也是比较注意照顾的,所以初期并没有什么问题。

到了后来,这里整个街的人,才知道这个看上去文静和蔼可亲美丽的女人,内里有母老虎的特质。

原因是徐招娣这二年,吃好喝好住的好,所以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

因为她们家就没有生出一个男孩来,她算是大的,还没有弄死,小的几个不是送人了,就是被弄死。

她亲妈一直生到把命搭上,也没有生下一个儿子来。

就在她十五岁的时候,就要被家里送去另一家成亲,然后换个媳妇给他亲爸成亲。

徐招娣知道后,打算跑掉。

别看她是女孩子,但从小生在山里,为了找口吃的,费了不少劲,所以手脚极为利索。

开始比较艰难,毕竟孩子要喝奶粉,还要支付房租。

再加上,余颖把一部分资金用来炒股,还有一部分用来做启动资金。

就这样,余颖是精打细算熬过初始阶段。

日子渐渐过得好起来。

说起来,因为她的顾客基本上是专门的预约好的客人,所以装潢什么很低调,甚至布置的很温馨。

加上这两年,跟着余颖,她不自觉地模仿着余颖的言谈举止,可以说从一个有些粗俗的山里土妞,变得有自信,有自己的风采。

于是,自然是吸引了不少男人的注意。

事实上,有人就想着把徐招娣包下来,还不到十八岁,多么水灵的嫩苗。

甚至,也有打余颖主意的。

第二章 离开 (第3/3页)

是限额的,多了不做。

反而让她做的衣服更加抢手,毕竟余颖的衣服都是专门定制。

“阿英,你为什么不多做点?”芬姐道。

她也算是余颖的老顾客,算是本市有名的有钱女人,穿上余颖做的衣服感觉特好。

有心想要多做几件,但余颖最多一个月只做十五件,让她们这些老顾客,都不够分的,简直就是不爽。

“芬姐,我还有女儿要照顾,所以做这么多已经是很厉害。”

“其实,你完全可以雇个保姆照顾孩子,这样子就可以做更多的好东西,挣大把的钱财。”芬姐说。

“不行。”余颖笑眯眯地摇摇头,说。

“欣欣还小,我要注意着她。”余颖淡淡笑着说:“钱是永远赚不完的,但孩子的人生却只有一次,做人妈妈就要做个好妈妈。”

就在这时候,后面传来孩子的哭声。

现在的欣欣小朋友已经知道,用哭声来吸引妈妈的注意力。

于是余颖有些歉然的一笑,“对不起啊,芬姐,我去看看欣欣,让阿娣帮你。”

说完,余颖就急匆匆地站起来,去看孩子。

而余颖手下的徒弟赶紧走过来,说:“芬姐,你看看你打算用什么颜色?”

芬姐笑容中多了几分矜持,“阿娣,你现在过上好日子了。”

这个阿娣是从外地来的,到了这里的时候,一穷二白,甚至掏不出钱来买个馒头吃。

结果不知道为什么,余颖竟然一眼看中她,救了她。

于是,她就是跟着余颖过活。

阿娣的全名叫徐招娣,出生在一个大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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