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为什么而写书 (第3/3页)
实我写书的非常大的一个原因还是我是一个喜欢安利的人,我喜欢将看到的有意思的小说、音乐、电影等与朋友分享,看到别人也能喜欢我会有一种特殊的满足感,也就是说我喜欢当一个说故事的人。
再次开始写文,意味着我原本已经非常“充实”的生活会变得更忙,以一个新手的我来说每天要写3000到4000字已经非常难,下班后减去吃饭洗澡等时间根本不够,更别说会遇到卡壳写不下去的情况。而且我还在双开,我主要的还是在写玄幻,我常常要避开“巡逻”的上司的视线偷偷地利用上班时间在电脑上码一段。
刚开始每天写4000字是自己给自己定的标准,原本计划是写够三十万字以上才往上发的这本萝莉文只是在那本玄幻卡壳时候才写一下,但是慢慢地我发现自己又开始找借口了,什么今天工作太多啦加班太累啦,慢慢地变成了隔天一更了,了解自己的我深知这样下去又会再次放弃,所以才怀着强迫自己的心理将这本萝莉文往网上发,给自己一点压力,毕竟有了读者后就要对喜欢自己作品的读者负责任不能轻易断更、太监。
但是最终的结果却是这一本原本只是我随手的即兴之作却有不少人能喜欢,几天的连续更新下来反应也不错,不过我已经许久没有更新那本玄幻了,还好我还没有将那本书发上去,要不然读者们就算不跑完也会报失踪人口了吧?
如今我的码字时间真是“挤”出来的,上班时间偷偷码字,下班后立马回家吃完饭后码字,原本主写的那本玄幻写到了十万字后已经丢开快一周了,换句话来说我已经“不务正业”一周了,如今这本书反应越来越好,这是让我继续“不务正业”的节奏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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