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迅捷蜥 (第1/3页)
经过奥古斯汀这么提醒,长天醍醐灌顶地做了让人匪夷所思的动作,其目标赫然是茫然不知的谚火,此举差点让其余四人惊掉眼珠子。
长天一把捏住谚火的脖子,眼中带着刀剑寒光地说道:“要不是你到处乱跟着陌生人走,就不会有这么多麻烦。你说,你到底想怎样?我现在很怀疑你的动机,为何要自作主张跑去和黎川公爵交涉?”
动作侵略性虽然很强,但只有谚火清楚他并没有用寸劲,只是做样子而已。
同时,他那灵敏的鼻子已经嗅到了野兽气味,哪怕对方擅长掩盖自己身上的特殊气味,也逃不过龙的鼻子,毕竟一个龙骑士的身体机能不同于普通人。
可以说,龙骑士非一般人,魔力特质相当一杯浑浊的水,沉重且暴戾,承载魔力的躯体自然也异于常人。他们拥有着无限接近龙的潜力,能习得龙的魔法,这便是后世流传的新时代魔法,龙骑魔法。
龙的感官特别灵敏,而习得龙骑魔法的谚火也得到了相应的提升。
就在长天伸手捏住他脖子的那一刻,鼻尖传来的是,浓重血斑金属气味混合着青草花木液浆芬芳;而耳际隐约捕捉到那一丝轻如细雨落地的动静,以很快的频率正在周边建筑物中像织布梭子到处躁动,甚至比动若脱兔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确定了奥古斯汀口中的杀人兵器是何方神圣。
只是他很纳闷,长天听力并不好为何会知晓敌人是那些极为难缠的东西?
由不得谚火继续揣测,喉咙里那一团炙热火焰喷井临近饱满值,再不有所动作就会被这股可怕的力量焚身而亡。
也许是感觉到时机恰好,长天放开了锁住谚火脖子的手,竖眉示意他赶快先发制人,再晚就来不及了。他无数次领教过这群东西的厉害,别说杀人不眨眼,屠龙都未曾胆怯过一分。
然而体型和力量差距悬殊,它们连龙鳞都破坏不了,可这并不能阻挡小小的身体遇神杀神、遇龙杀龙的野性。它们大都生活在茂密的深山野林中,龙之谷周边密林便是其栖息地之一,人们给它们起了个名字叫做迅捷蜥。
正如其名,它们的行动有如脱弦之箭,快到令人发指。
因此,长天不得不刺激谚火酝酿起龙之火焰,故意搞出这么一出戏吸引住它们,为此争分夺秒取得先发制人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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