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侦探柯南之大叔】

第六十二章:无意造就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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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大叔,却是不紧不慢的,再次抽了一口烟。

这下子,就连目暮警部都替他着急了。

“毛利老弟,你知道什么,就快点说啊。”

“警部,不用着急。”

“你请说。”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松尾先生你之前说过,你不知道诹访先生的电话号码,这个没错吧?”

“对。”

松尾贵史点点头,表示他确实这样说过。

但他不明白大叔为什么要说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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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推理归推理,不管多么说得通的推理,这都不是法官需要的。

法官需要的,是确切的证据。

大叔点燃香烟,抽了一口。

缓缓吐出烟雾,似乎在叹气,又似乎什么都没有。

“证据当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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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的时间,一来一回需要的时间更多,还要加上杀人的时间。

而且,摄像头中也没有出现和松尾贵史长得像的人什么的,所以基本可以确定,命案发生的时候,他并没有来过命案现场。

换句话说,他似乎就是清白无辜的了。

但真的是这样么?

当然不是。

杀人,又不是一定要亲自到现场才可以。

比如那些狙击手,只要有一把狙击枪,有一个好的狙击地点,那么就可以在几百米甚至上千米外击杀一个人。

松尾贵史不是狙击手,但经过各方面的调查询问,得知他练过枪法,而且似乎还挺不错的样子。

而大叔找到的警察,也在楼下,命案现场的窗户下面,发现一个弹孔痕迹。

窗户上面,对应的七楼那里,也有一个窗户,是一个仓库的窗户。

而死者死在窗户旁边,血迹沾染了窗户玻璃,但很诡异的在窗户框架那里断掉,并没有溅到框架上。

所以,松尾贵史的作案手法就是:通过电话,让死者到了窗户那里,并且把脑袋伸出去,而他则是在七楼仓库窗户那里,使用手枪把死者击杀,随手也把手枪扔了下来,无力倒下的尸体,顺便也把窗户给关上了。

这就可以解释一切了。

在七楼的话,四分钟的时间还是能够跑一个来回的,理论上,时间足够。

结合实际上发现的各种痕迹各种证据,所以这实际上,也是行得通的杀人计划。

“不得不说,毛利先生你所说的这个推理,确实是很有可能实现的。”

松尾贵史也对大叔表示佩服。

但话题一转,就转到了关键的地方。

“但你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这是我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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