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夜笛】

第一百一十七章 生产承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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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章生产承包制 (第3/3页)

按照人头划分,壮力不分男女人均按照水地、旱地、山地每人十亩,老人和孩子人减半。

所分田地十年内归农户耕种,但土地为官府所有,农户只有耕种的权利,不得买卖,不得私下租赁。

分土地的时候,不出所料的遇到了各种抵制,甚至为奴隶该不该和农户分得同样的土地而大打出手,吉海和几位管事不知挨了多少拳头,被踩了多少脚,吵吵闹闹分了半个多月,还分不下去。

最后元无极不得不叫广元知府孙嘉臣和崔福带着亲卫,带着蜀王府的命令下去,以强制的手段才将田地分完。

分到土地,却再也没有斗殴的事情发生,特别是在征求了吉海,开发的荒地在二十年内属于开垦的农户,已经有农户趁着地还未上冻,开始开垦半山的荒地。

甚至有人放火烧毁了后山的一片山林,只为开垦那边的土地。

不知道要那么多土地种的过来不?哭笑不得的元无极赶紧下令,严禁开山毁林。

田赋为三成,年亩产高于一石五斗者,只按一石五斗征收,若无灾祸,低于八斗,则必须按八斗征收,遇到灾荒,酌情递减。

官庄农户的杂役每年两季,一共不得超过一月。

在改制军制的时候,参照汉律,平民参军者,按照其战功,可晋爵十二转:一级造士,二级闲舆卫,三级良士,四级元戎士,五级官首,六级秉铎,七级千夫,八级乐卿,九级执戎,十级政戾庶长,十一级军卫,十二级骁卫。

对于晋爵的军士的家属,按照晋爵不同减免田赋及徭役;若有亲人从军后阵亡,则成为五年内免除田赋。

并且为增加各州县的人口,赵博南代表王府下了一道命令,再次重申了释放奴隶的时间以及对于流民安置的要求,并要求各府县设立安置点,专门招募和安置流民和白户。

已经深秋时分,往年早就不下地干活了,可皇庄分到田地的农人不肯休息,不远处的烟火就是农人将田地里拔出来的杂草点燃,待燃成灰烬,再洒进田中充作肥料,特别是原来的奴隶,真是把分到的土地当成了宝,恨不得天天守在那里。

元无极不由感慨:仿照后世的生产承包制就是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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