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普法,我被网警关注了?】

282、重新开庭,我说这就是敲诈勒索和骗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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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你同意,事后反悔了想要指控对方强奸,这就是在拿法律开玩笑,拿社会公德秩序开玩笑!

而根据女方的行为,我方有理由指控对方是在敲诈勒索、骗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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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重新开庭,我说这就是敲诈勒索和骗婚案! (第2/3页)

问向张勇:“被告人张勇,你是否申请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鉴定人(或勘验人、翻译人)进行回避?”

“不需要。”

张勇闻言后进行回答。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

张法官敲完锤子,公诉人就开始宣读自己的起诉状以及证据。

这次的公诉人员有两人,一男一女。

女检察员宣读完起诉书,张勇便开始围绕自己是否强奸女方刘爱玲进行辩解。

“被告辩护律师,现在发表你的辩护意见。”

李晨闻言按下自己面前的话筒:“我对公诉人员的认定有不同的意见,认为张伟并没有强奸受害者刘爱玲,理由一共有三点。

第一,双方的关系和当时视频。

两人在发生性关系前的关系,已经订婚,他们的关系已经超过了普通的男女关系。

在案发前,张勇和刘爱玲一同乘坐电梯前往婚房,举止十分的亲密,在案发后,刘爱玲独自一人走出电梯,她的神情也十分的自然,没有任何被强奸的表现。

第二点,案发后刘爱玲以及她母亲的行为。

在被强奸后,刘爱玲的举动不符合一个受害者应有的表现,做出的行为也让人意想不到。

在案发后呢,她没有立刻报警,而是由她的母亲杨舒兰找到张勇,录下了所谓张勇强奸的口供,目的也不是为了报警,而是要挟对方提前支付剩下的彩礼十万块钱,在张勇婚前财产全款房本上提前加上自己女儿的名字,否则就拿录音去举报张勇。

我们假设张勇真的强奸了刘爱玲,那你刘爱玲作为一个受害者,杨舒兰为受害者的母亲,为什么会做出这种让人匪夷所思的举措?

第三点,关于强奸案的定罪标准。

受害人前后的行为,我们可以理解为是事前自愿。

而法律有明确规定,事前自愿的行为不能够被称为违背妇女意愿,也不能被称为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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