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章 原来怪我 (第1/3页)
我被李纯生一提醒,彻底打消了主动进攻大圈帮老窝的念想。
是啊,大圈帮之所以没有倾巢出动,直接出动枪手,凶悍地趁夜将我们歼灭。一方面是忌惮政府与警察,不敢做得太张牙舞爪,毕竟黑帮永远没资格跟国家机器掰腕子,到时候手伸太长的话容易被剁掉爪子;另一方面就是顾忌我手底下的这批枪手。
不得不说,倘若我不是运气好,在海城托龙威的福,招揽到了汤姆森夫妻俩,而且靠他们在非洲佣兵圈的人脉和残余影响,拉拢到一支精锐枪手的话,恐怕是在大圈帮来袭时,根本熬不过24小时!
国际黑帮的底蕴,真的不是我们小城市中小打小闹的混混们能媲美的。
正因如此,我一旦失去这批枪手,到时候就仿佛是一个弱国在一个强国面前丧失了核威慑,后者就能肆意玩弄前者,尽情地飞扬跋扈,就像是老美随便地欺负中东国家一样。
我绝不能牺牲掉这些枪手,因此才必须被动防御,只能瞅准一个空隙,抓住大圈帮的漏洞,确定100%成功,才敢出击。
花衫飞讪讪地阖上嘴巴后,一直在高层议会上保持安静,只是冷眼旁观的汤姆森夫妻俩,却是对视一眼,咳嗽了一下。
我们所有人的眼神顿时集中在他们身上,有些纳闷。
我自然很清楚他们以前为何一言不发,因为他们是外来者,而且是外国人,跟我的原本班底本就是天生有隔阂的。这就是他们聪慧的地方,因为想融入一个团体,并非是必须排资论辈,但你身为新人,一上来就指手画脚,无疑会招惹反感,而当你侧耳倾听就能表达出很大的尊重,获得别人的善意和认同。
尤其是汤姆森的中文很糟糕,全靠玛丽翻译。
现在,他已经融入我们很久了,加上操练枪手很娴熟,一身在生死间打滚磨砺出的本事也很过硬,所以这个憨厚的黑人壮汉已经获得了我们公司大多数人的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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