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8章把酒夜谈 (第3/3页)
想要休妻岂非再不用寻‘七出’为借口,无论人是否为翁姑守丧,也不管是否有所娶无所归,是不是前贫贱而后富贵,既然讲究自主,只消一句移他人,岂不是就能和离?”贺烨似乎当真深si虑过这个问题:“我怎么觉得,这并非男平等,仿佛子更无保障了呢?”
十一娘深以为然:“就好比元得志,寒微时娶,与其也算门当户对,后来显达,便厌弃糟糠之妻,可就算他有宠妾灭妻之念,既然jin ru了贵族阶层,始终顾忌着这一阶层之体统,并不敢休妻将宠妾扶正,要真是讲究姻缘自主,他便可以无所顾忌了。”
如若贵族阶层全都遵从婚姻自主,宠妾灭妻之事必然层出不穷,元得志显达之后厌弃元配发妻,不会受到任何谴责,那他还需要什么顾忌呢?他的妻子不是贵族出,若被休弃,连生存都难以保障,更不说享受姻缘自主的利益了。
“我很怀疑,就算礼法严男子纳妾,但男子真能做到?就如眼下,礼法止贵贱通婚,不还有许多男子蓄婢专宠?不过是不那么张扬而已,却不能彻底绝。”贺烨连连摇头,但忽然又一眉:“倒是我那阿耶,倘若大周推崇不许男子纳妾,无论大母如何逼迫,阿耶只要搬出律法,便能明正言顺拒绝纳妾了,那也就没有韦太后专权之事。”
这话十一娘又不好接,德宗帝倘若不纳后宫,崔皇后又无子嗣,那皇位由谁继承呢?蜀王,或者贺淇?
她现在甚感兴趣的是,是否真正能够实行以法治,摒除特权,也不知千百年后的时代是怎样境况,但眼下仿佛行不通——就比如子,礼法一直在子必须忠贞,甚至大周这么开放的风俗,其实也有几代君帝推崇那些所谓“烈”,的确也影响了一部份子,但多数子还是“为所为”,就连平民出的子,再嫁之事也是司空见惯,绝大多数都不会守节。
子尚且能得到宽容,更何况男子呢?
礼在法之上,许多律法对民众而言有若空设,不要说普通平民了,就连士族,多数也是知礼而不知法,不能逾越的不是律法,而是尊卑之礼,这似乎也是造成法吏“低微”的根本原因。
可正因为律法不得严肃贯彻,才会造成官制腐坏,贪贿横行屡不止。
这的确是个值得深si的问题。
十一娘正si量着呢,冷不丁又听贺烨感慨:“要是婚姻真能自主,绚之也就不会得这般凄楚了。”
恩?这又关陆离何事???
阅读望族权后最新章节 请关注读下小说网(www.duswx.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