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14) (第3/3页)
后不解的问俺,咋的了?我蹲在门前,皱起了眉头,这金条对于咱俩来说不光是一笔财富,更是烫手的金条,你就这么大摇大摆的出去花金条,不怕被吴家撕碎了?他想了想,也是这个道理,问俺怎么办,按蹲在地上,沉吟了半天想到了两个主意,第一就是卖掉几根,剩下的藏起来,以备不时之需,毕竟在这个乱世,留下一部分钱财,可以在未来救自己一命。第二个办法就是带着钱财离开这里,到一个没人认识你的地方,然后做个有钱人,但吴家子孙遍布天下,如果被发现,那就惨了。俺知道刘志民会选择第二个办法,他要是有钱,恨不得让所有人都知道,让他夹着尾巴做人,比杀了他还难受。果然,他选择了第二条路,随他吧,俺是不管了,树大招风,钱多招贼,他这个做小偷的居然不懂得这个道理?看着他屁颠屁颠的跑了,俺叹了一口气,啥人啥命吧,不管了。还没等俺睡着呢,他又风风火火的回来了,还带回了一辆驴车,车上装满了柴火,到院子后,将柴火仍在地上,开始对着驴车上面的板子进行改造,将板子中间掏空,放入金条,然后在堵死,不愧是世代木匠,做好之后简直就是天衣无缝啊,连我都没看出来中间有夹层。收拾完之后,刘志民跟我说,明天他就要离开李县了,找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然后安度余生,这座房子他就留给我了,让我好生看管。俺心里也是感慨万分,毕竟一起住了那么久,这就要走了,俺也是很舍不得。想罢,今天就破费一次,出去吃一顿好的,当然了,是他花的钱,在他出去弄驴车的时候,顺便卖了几根金条,一根金条大约能换五十块大洋,他换了十根,我给了他三根金条,从他手中换来了一百五十块大洋,一切弄好了之后,俺俩哼哼着小曲,向着县里最好的酒楼走去,明日一早,分道扬镳,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保重,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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