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以家族之名 (第3/3页)
付出代价。”
“就是啊,盛哥儿,你真当那些人都是好人?”高峻在后面叫道:“指不定平日里怎么作威作福祸害乡里呢。没见我旁边的这位栾教师都没替祝家的那些人狡辩吗?”
“哼。”栾廷玉哼一声才道:“他们吃祝家的,喝祝家的,在地面行走也是用祝家的招牌。这次祝家有难,他们怎么能不效死。”最后还是没有说出祝家的人究竟有没有为祸地方。
“家族吗?”郭盛喃喃道。
“是啊。”吕方也叹口气说道:“其实我还是蛮羡慕他们家里这样的,如果在潭州我家也有这样的声势,那么谁还想着奔波异乡去做营生。”
说到这里,吕方回头看了一眼栾廷玉道:“这位栾教师怕是也没有进了祝家的核心,不然他这样的人物本就该找本家的女子许配了长久的留在庄上。”
栾廷玉沉默不语。
家族是以血统关系为基础包括同一血统的几辈人或几十代人而形成的社会组织,这样的组织结构令现代年轻人思想的郭盛不能理解。当今社会有些地方还会保留族谱,以此为荣,每年族中聚会,而显然郭盛并不是出生在这样的家庭,所以他无法理解那种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但是现在吕方点透了,他自然可以琢磨出来其中的道理。你是祝家庄的人,你是祝朝奉的亲戚,走到哪里都被人高看一眼,都没有人来招惹你,那么你就是享受到了祝家这个家族的便利。
哪怕你没有做过一件恶事,但是只要你摆出过祝家的名头,那么就应该为祝家的倒塌而付出代价。因为祝家的名头是靠祝朝奉和祝家三少用霸道的手段打出来的。
这是和现代法律注明的一人承担责任与家人无关有着极大的区别。一个家族便是一个整体,那么其中家族的领头人一人作恶自然会全家遭殃。所以古代才有诛九族这种被现代法律废除的刑罚。
郭盛也理解了为什么武松会屠杀张都监一家,李逵为什么毫无心里负担的摔死小衙内。张都监的一家因为张都监的地位和权势而过上富足的生活,不用承担徭役,不用缴纳赋税,那么他们自然要为张都监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
而李逵摔死小衙内也是差不多的道理。在李逵的眼里这不是一个襁褓中的婴孩,而是一个官员的儿子,也就是说这个孩子代表的是官僚阶层。同理的也可以用来解释董平屠杀岳父程万里一家。
张都监、程万里、小衙内的父亲沧州知府,他们代表的统一都是官僚阶层、特权阶级,差距所在就是张都监有不受人待见的恶行,而另外两位没有明确的表现出这一方面来。而梁山的好汉代表的是草根阶层,他们是反抗官僚阶层,打击这种不公平的代表人物。这是两个阶级的斗争。
只不过这种打击范围有些广泛,甚至于有些蛮横的不讲道理,所以最后梁山泊失败了。自古以来,这种目的性不明确,管理混乱的起义都是失败的案例。
现代人觉得《水浒传》肮脏是因为社会向更高层的文明进化了。或许现在的人也会有恨到极致的时候滋生出杀对方全家的念头,但是会被羞耻和畏惧所掩埋。这就是文明和法制科学进化后的成长。
但是在封建社会,那个官僚至上的社会里,那些在压迫中麻木的平民看到或者听到《水浒传》里把官僚阶层拉下神坛的情节时,会不会在充满意/淫的梦想里高/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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