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改枪 (第3/3页)
,它被射出之后,只前行了一百多米就消散了。朗天涯突然意识到,他现在是入幽境界,内力之深,微操能力之高,比地球上几乎所有人高出一大截。别看他现在把这把枪玩的挺自如的,但地球上的其他武人是很难操作这把枪的。他估计以陈大中的暗域里的内力容量,最多能发出三枪,而且陈大中肯定不能像他这样自如的操纵灵气子弹。
于是他回想了一下,在他离开粉红星之前,他对金剑锋冲他脑门上开的那一发如同雪茄的子弹的所产生的感受。那发子弹的精密程度,远超这把枪射出的灵气弹。他永远也忘不了眼前绽开的那朵巨大的由灵气旋涡组成的万花筒。当时那颗子弹带动了周围直径十几米的灵气细流跟着它转动了起来,可想而知其内部蕴藏着的灵气有多少。他到现在也不知道,那发子弹是符骨组成的实体符器弹,还是纯由灵气组成的压缩灵气弹。但无论是那一种,他都不想再回去面对它了。
他意识到,这把枪里的回路可能并不完美,有很大的改进空间。想着想着,他索性凝出九根灵气针,开始试着对枪中的这些微小晶体的布局拨拨点点的进行改进。可喜的是,这些液晶粒子虽然相互间有联合力,但在失去合金框架的支撑后,并不十分牢固,灵气针最尖端的那个小卡位勉强能够拆分出液晶粒子,进行重新布置。
这把枪的内部构造已被他改的面目全非,大量的多余回路被他撤消,而枪膛的构造被他细化,大大增加了灵气弹的自转。这有两个好处,一是更利于开枪的人操控子弹,二是灵气弹在调整自转时,会少量吸收一些附近的灵气,增加近半的威力。而且最重要的是,他截留了一点液晶。
他用一层外化的保护程序将这点液晶包裹起来,想了想,最终决定学孙大圣一样藏在了耳中。他准备抽时间再仔细研究一下它,这时他必须先把枪的事搞定。
他伸手组成加热程序,把那块合金拾起来再次溶化,按原先枪的形状重新回填,直到枪完全冷却。接着他发了几枪,感受了一下从凝结弹丸到发射出去的流畅度,然后再次加热局部,用灵气针再次进行改动,在改动过程中,他不时的还要发上一枪,看看效果。直到改了一百多处,打了有一百多枪,他才满意。
这时天边已现出曙光,天快亮了。忙活了一夜,他也累了。地球的灵气浓度比粉红星稀薄的多,他猜测可能只有粉红星的几十分甚至是百分之一,他在试验过程中开了这么多枪,一时半会儿暗域内的内力也恢复不过来。在孤宝抢枪时,他当时曾用灵气针给孤宝引过路,所以他知道那个地方。现在他也懒得再叫孤宝去送枪,于是他用两枚灵气针托着枪,凭着记忆,向约定的地点送去。
他原想把枪在那个地方找个隐蔽的地点藏起来就行,可没想到,他从灵气针对周围灵气流动的感应上探知,现场竟然有两个人。其中一人的暗域吸收灵气的方式和特点他能够辨认出来,应该是陈大中。另一个他不知道是谁,于是他试探了一下,用灵气针托着枪指着那个,想看看他的反应。没想到在他调转枪口时,那人一直挡在枪口前,不让它再对准陈大中。
“此人倒是值得一交。”朗天涯暗暗记住了那人的暗域吞吐灵气的特征,以使下次再遇到这人时能一眼认出。接着他调转枪口,慢慢把枪送还陈大中。当陈大中接枪时,他童心忽起,用灵气针向下坠了一下,把对方吓了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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