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河复生记】

第142章 乡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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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总监接着就给各乡长布置了几件他调研以后认定的基本任务:各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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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 乡社 (第2/3页)

手.”

其次,明代乡约强调仪式,更有官威。

如王阳明记录的一次乡约例会,其中知约、约赞、约正、约长皆为职务:

当会前一日,知约预于约所洒扫张具于堂,设告谕牌及香案南向。

当会日,同约毕至,约赞鸣鼓三,众皆前诣香案前序立,北面跪听约正读告谕毕;

约长合众扬言曰:“自今以后,凡我同约之人,祗奉戒谕,齐心合德,同归于善;若有二三其心,阳善阴恶者,神明诛殛。”众皆曰:“若有二三其心,阳善阴恶者,神明诛殛.”

皆再拜,兴,以次出会所,分东西立,约正读乡约毕,大声曰:“凡我同盟,务遵乡约”众皆曰:“是.”乃东西交拜。

其后,便由约正主持进入举善和纠过的环节.

举善时,陈彰善簿,鸣鼓三声后,约赞道:“请举善!”众人称:“是在约史。”

约史汇报:“某有某善,某能改某过,请书之,以为同约劝。”约正询问约众:“如何?”众人回答:“约史举甚当。”

随后行善者出来当众接受表彰.

纠过时则陈纠过簿,鸣鼓三声后,约赞道:“请纠过!”众人称:“是在约史。”

约史汇报:“闻某有某过,未敢以为然,姑书之,以俟后图,如何?”约正询问约众:“如何?”众人回答:“约史举必有见.”

接下来有过者要跪受责罚.

再次,明朝的乡约除了象宋朝乡约那样宣扬教化记录善恶,还兼具维护治安,组织生产,承办社会福利救济等职能。

明代乡约明确规定“善行条件”与“恶行条件”,对于善行,不论大小均一一记于善事簿,行大善者可以得到牌匾、鼓乐、花红等奖励,对于恶行也“不分大小凡犯条欵事中者,俱要实纪公纪”,对于情节严重的,报送州县,甚至“戮力协谋官府请办灭之”。

据吕坤《实政录》记载,每年二月倒粪积肥的时节,要由约正统计本约各户积粪多少,分为三等,经官府查验核实后,多者给赏。由约正出面,将本约无事妇女申报到官府,由官府购买棉花,分发给上述妇女纺线,按照完成时间早晚及质量好坏,分别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各州县设立会仓以备荒年,各户按贫富家口存粮,由乡约组织人员管理会仓。

总之,明代的乡约已经完全是一级中国特色的民主机构,铁木营的基层完全可以在乡约的基础上发展。具体怎么发展,孙一让铁哈二位自己去摸索,总的原则是总部不要过多干涉基层。

对于孙一而言,改队为乡另一个好处在于,铁木营的实力听上去一下子就壮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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