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关注自己的感情被不被接受的自私笨蛋。
真正爱一个人,想在余生做到感同身受,那就一定无法避免踏入他的过往。
尤其是跟他这种……这样的人在一起,爱情怎么可能只是简单地过过日子?
他时常可以将人一眼看穿,洞彻人心。
想必初见时,单徙在他面前就是一览无遗的。
是这样吗?好像是。
原来他说过,只是太轻描淡写了。
趁她处于重大而强烈的情感转折时,一笔带过地跟她谈起过,以至于她完全没把重点放在这几句话上。
那时候,她听到的重点是:画里的人是弟弟而不是恋人;还有,他向她缴械投降。
单徙,承认吧,你……你也并不……你真是个笨蛋。
他拥有她所缺少的,并能以合适的方式给予她。他可以轻易帮她解决一切困境。
也许单徙身上也拥有他所缺少的,但是她却不知道怎么给他,她甚至不清楚他的困境到底是什么。
“……明疏哥哥,他突然消失那一年,是不是十五岁啊?”
“不是,我记得是十六岁,2014年吧。2014年的这些时候。”
那……还是对不上啊。
还是说,去了别的什么地方?
为什么要突然消失,独自流浪?
这些问题,单徙到现在才接触到,才意识到有多重要。
这空荡荡的愧疚和无措感啊。
张张张……通往你心门的路真的好长好长。
“冷啊,可冷了,”单徙跺着脚,“他怎么还不回来?”
傍晚的路灯投射出两人的影子,杜明疏有点无聊,对着地面在做手影。
单徙看着那变幻的手影,不知怎么的,想起了上次在梅州酒店的更衣室,那人把双手摊开在她面前。
他说什么来着,那时候………
[……你听说过芬兰岩石教堂吗?我十五岁时,在那里的露天祷告场跪了一整日……后来,我在那儿,就在上帝面前,跟人打群架……我从小就喜欢画画……但在那次之后,很难再画出一幅让自己满意的画。那些街头混混可真是年轻气盛不怕死,也不怕别人死………]
不是因为十五岁那场群架伤了手,才放弃了美术、放弃了去念服装设计。
而是在十六岁,十六岁……
容姨说,她是在他十六岁时遇见他的。
所以,十六岁他曾在希腊流浪过。
那……2014年的这些时候,也在希腊吗?
每一天,每一步,爱着你,痛苦又甜蜜。
下雪了。
又下雪了。
第五十四章 (第3/3页)
把晚餐都准备好了,他还没回来。
单徙在屋里待不住,跑到院子栅栏外来回踱步,踩着树叶投下的光影,蹦跳着,消磨这短暂又漫长的等待时间。
今天跟容姨和杜明疏谈论了好多关于他的事情,明明应该对他那些不好的性情习惯感到生气的,但单徙却像入了魔一样,只想抱着他,把所有话都告诉他,包括那些说他很讨厌的话。
嗯……还要吻吻他,让他把昨晚答应了要讲却又没讲的童话故事讲给她听。
对了,一定得窝在他怀里听,和着彼此心跳的节奏。
他的呼吸,他干净的声音,他身上的青柠气息,那双漂亮的桃花眼,他各种各样的笑:疏离的、嘲讽的、温柔的、无奈的、引诱人的……他时而怪异的行为,无意间流露的孤独,他修长好看的双手……
他的一切一切,都让她着魔。
让她觉得,生活可真美好呀。
让她一抬头,就能看见星星呢。
单徙越发认为,即使在世俗意义上,他年轻厉害,处在较高的社会阶级;可归根结底,他贫穷到空荡,空荡到漂泊,漂泊至无处可栖。
除了大卫·鲁森,其实没人爱他———在他看来算得上数的那种爱。
可是鲁森不在人间了。
他依旧不知道该怎样降落。
他比她,更需要被拯救。
从初识到现在,都是如此。
只是她察觉得太晚了点。
又或者说,是因为她开始感到了某种莫名的不安。
知道越多,越混乱,越不安。
“他小朋友,你不冷啊?”杜明疏从院门出来,双手拢在唇前,呵着热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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