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爱情坟墓2 (第2/3页)
。于是就在这样的纠结中,情和幸福成了永远遥不可及的彼岸花了。
沙城,这座中国腹地的小城,平凡的让人遗忘,这里没有发生过什么可以彪炳史册的历史事件;也没有什么神奇的故老传说。当年林月与猪头的情传奇曾轰动全城,给这座平凡的小城涂上了一抹生动的颜色。
那时,猪头还只是一个街头混混,在沙城黑道中排名在一百位靠后。而林月已经大专毕业,在初中教书。当时大学还没有扩招,大学生和大熊猫属于同一级别的国宝,不像现在,大学生已经和大白菜等价了。那时的林月是集才女、美女、**、豪门之女(林月的爸爸是城中村的村主任,在沙城黑道也小有名气)于一身的沙城名媛,眼高于顶。多少沙城的豪门公子前来求偶,林月都不屑一顾。猪头,一个烂仔混混,竟然对林月展开了荒唐的追求。
林月的父母主任不同意这荒唐的追求。猪头为了追林月,没少挨打。最惨的一次,腿骨骨折,头上被打破了一个大口子,缝了十几针。猪头刚一出院,便一瘸一拐地手捧鲜花,顶着大日头给林月家站岗。一连十天,风雨无阻,天天准时到岗。
林月的爸爸崩溃了。老人家也是混黑社会的,不要脸的人见得多了,但一个人能不要脸到如此出神入化、炉火纯青的境界,还是让老人家吃惊。老人家怕闹出人命,把猪头的祖宗十八代骂了几十遍,便放任自流了。
倒了第十一天,烈日当空照,鸟儿睡着了。猪头照例又一瘸一拐地一次捧着鲜花准时到岗;林月照例“小扣柴扉久不开”。
午后两点,太阳火辣辣的毒,猪头终于支持不住,中暑倒地。林月心中的顽石在那一刻被彻底融化,开门出来,捧着竹叶凉茶,扶起了倒在地上的猪头。
胜利属于谁?不属于你,不属于我,属于最不要脸的那一位!
就这样,猪头凭着不怕骂、不怕打、不怕苦、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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