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二章 天命 (第1/3页)
所谓的生命契约,是一种特殊的符文。
在人类与妖兽之间的契约之中,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强制性控制的灵宠,在妖兽的神魂之中种下符文,使得生死都操于人类之手。第二类便是平等的契约,这种符文没有任何的强制性,在神魂之中的符文就只有一个心意相通的功能,第三类就是生命契约,双方在自愿的情况下,各自在神魂中种下一枚子母符文,之后两者生死相关,生命共享,一人死,则另一人死,相当于把生命交给了对方。
三种符文之中,第一类最常见,其次是第二类,第三类几乎没有。毕竟没有一个人想把自己的生命交到一个灵宠的身上。
当瑶天说了自己的办法时,玄鸟和青萝都感到了棘手。即使是韩眉,也未曾与它们签订同生共死的符文,而是平等的符文。
这并非是自私亦或者其它,而是人之常情。妖兽的修为太慢,需要极为漫长的时间。而人类则不同,那些天才常常都是百年渡劫,几乎没有任何妖兽可以跟得上他们的修为。而且修为越高,眼界越高,除非是传说之中的神兽一类,否则也不可能签下同生共死的契约。
同时妖兽也不愿与人类同生共死,因为妖兽的寿命要长得多。如果一个人天赋不够,那么会老死于某个境界。妖兽自然也不肯随着人类一起赴死。
种种原因决定了人类与妖兽基本不可能签订生命契约。
瑶天道:“小玄狐乃魅影的后代,而魅影本体为八尾妖狐,仅次于传说之中的神兽九尾狐,本身血脉尊贵。玄狐即使差点,也不会差太远,入七尾返虚期是十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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