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初遇山贼 (第2/3页)
顺带着,王富贵也不爱看书,只是耐不住自己记性不差,竟也把字识的差不多了,每日烦躁的登山爬山跋山涉水,南疆十万大山确实是极为不错,古木参天,猿飞鹿走,奇花异草,满目盛景数不胜数,可是再美的风景若是看了一连几个月,也迟早会看腻了,王富贵这个时候心里不知骂了多少次猛虎道长,都有些怀疑是不是故意指错路,害自己多走些冤枉路。只是走到现在,也只能硬着头皮继续走下去了。
所以这些日子里,王富贵翻来覆去地看着背上包裹里的《诸天道志》,将自己感兴趣一页一页慢慢地看完,这才缓慢度过十几日,看完之后,一人独行实在是有些寂寥,王富贵就耐着性子将那些自己不感兴趣的部分也拿出来细细地看着。
道家那位划分出境界阶段的高人曾留下一段小篇文章,可惜的是,王富贵手里的这一卷《诸天道志》只是记载了一部分而已,当然王富贵也不会知道就算是只记载了一点也足以令江湖震惊了。“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有名天地之始;无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湛兮,似或存。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
这篇让老头儿极为推崇的短篇,据说是阐述了大道,也正是因为这样,道家才成了这几千年来的武道魁首。
王富贵也是读了又读,可惜的是王富贵在这里面也没读出什么来,并没有像老头儿一样每次读到都是一副摇头晃脑受益匪浅的模样,王富贵只知道手里的一杆长枪才是正儿八经的,若是心头不畅,一枪扎去,还管他道不道的,惹了小爷就拿命来偿,一副天经地义的模样,至于老头儿说的探索天道,以求飞升,现在还离着自己十万八千里远,就不费这心思去想了。
王富贵在山里野人一般,一头长发披肩,稍微用着细藤缚在身后,身上也早已换上了巨狼皮做成的小皮袍和狼皮裤,提着长枪,远远看去着实有些像山里走出来的未开化野人。索性这一路还没遇见过旁人。
慢慢入了秋,山里的也慢慢地多了一些要贴秋膘的猛禽巨兽,王富贵亲眼见到有高达一丈的皮糙肉厚月亮心黑熊,一掌拍在大树上,大树应声而断。并且在追赶着猎物的时候,虽然看着臃肿笨拙,但是速度却和其臃肿身子不符合,轻捷迅速。也有那一身油脂和泥土裹成一团的野猪王,王富贵看了一眼,起码也得有个五百多斤,被王富贵看到的时候还在一颗四人合抱的大树底下拱着身子,看到王富贵经过浑身如刺毛发立了起来,后腿不断蹬着地,土屑乱飞,王富贵也不欲浪费时间在这头一看就知道不好惹的野猪王身上,也就迅速离开了原地。
满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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