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长袖善舞】

第一百二十五章 庭外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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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律师找杨文健兄弟俩商量庭外调解方案,对方开始态度强硬,根本不同意调解,声称官司非打不可。

律师问杨氏兄弟能举出多少证据,证明被告的行为属于擅自之举或者故意为之?谁主张谁举证,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想赢官司几无可能!

杨氏兄弟同样要求他们的代理律师详细调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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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五章 庭外调解 (第2/3页)

东升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他想咨询法官们对这一案件的看法。

在王律师下海开办律师事务所以前,他和民庭庭长是同事,他们在法院的同一个科室,庭长是当时的科长,老王是科员,关系还算融洽。自从老王下海做了律师,每当接手新的案件,他都愿意主动征求老领导的看法,以前的老科长当了庭长后,俨然成了老王的顾问。

见面后,王律师把卷宗往桌子上一放,没等他说话,民庭庭长首先说:“你们那个官司没啥可打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你是说我们准赢?”

庭长点头同意。

“事实这么清楚,为啥不见对方撤诉?”

“我要是原告律师的话,我不会接这个案子,因为基本没有胜诉的可能。也许因为对方律师是政法大学的科班出身,取得执业律师资格时间不长,想拿这个案子搏一把,博出名,也许对方律师纯粹就是为了挣代理费,谁知道呢。”

“你分析的很有道理,这两种原因也许都有。你们准备什么时间开庭?”王律师说。

“你们的应诉材料什么时候能准备好?”

“最多十天。”

“那就十天后开庭,不过我还是认为为这点事儿对簿公堂不值得。”

“那有什么办法,人家非要告状,我们只有应诉,奉陪到底就是!”

“你们作为当事双方只考虑各自的利益,这无可厚非,但我们作为审判机关,得考虑审判资源的有效利用问题。我看这样吧,先对案件进行民事调解,调解不成再开庭审理不迟。”

“我们听你的,你说咋办都行。”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王律师认为能调解成功是最好不过了,将省去打官司的许多麻烦,节省很多精力。

“我和原告方联系一下,跟他们晓之以理。你等我的电话。”

王律师离开后,民庭庭长给原告律师打电话,问他是否愿意庭外调解,对方表示要和原告商量后才能决定。

其实,原告律师岂能不知这桩官司的赢面很小?他也不是想借这桩官司出名,谁都知道这种事实清楚的民事官司出不了名,他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挣代理费,既然委托人肯出大价打官司,那就打吧!

但是,当民庭庭长提出庭外调解时,原告代理律师动心了,他也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庭长进一步告诉律师,无论原告出于何种动机,这样的官司都没有多大意义。如果想要羞辱被告或找回面子,法庭不可能予以支持,因为被告先前的举措从未对原告有过同样的企图,至于精神抚慰,更是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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