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剑惊仙】

第四十二章弩,破军(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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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道,野蛮,粗狂的枪。

灵犬在这个地方没有了用处,因为树林里到处都是其他野兽的气味,至于他要找的徐三他已经有了确切的目标。

前些时日,传说有妖族圣物流出,然后大剑宗的紫山俊杰邱子衣将圣物丢给了一个修为只有炼气五层的黑衣少年。

然而,比妖族圣物更加震撼人心的,是当天追杀黑衣少年的一百多炼气修士都死了个干净。

是的,都死了。

杀心正烫,猛士当行。

公孙鸿入山以有半月。

这半月里,他将恶虎山杀了个对穿。

不管是兽也好,还是一些不知死活的恶人也好,总之,他已经回到当年那个一枪挑青山的时候了。

他成了一把真正的枪。

或被切成段,或被切成片,总之,所有人都死了。

一时间,血屠之名响彻恶虎山。

因为,他们从未见过那么残忍的死法。

公孙鸿有预感,这个黑衣少年就是他要找的徐三。他一定是,也必须是。

将铁枪一震,串在铁枪上的剑齿虎便成了漫天飞舞的血泥。

血,便是勇者最好的酒。

二十年,整整沉寂了二十年的身躯终于在一朝之间完成了蜕变。

公孙鸿可以感受到自己每一块肌肉都在兴奋,都在渴望。

不仅在渴望饮血杀人,更在渴望将心头的暴戾得以释放。

他,像是一把生锈的剑被磨砺出清亮冰冷的剑身来。

轰鸣与鲜血飞溅中,公孙鸿片血不沾。

他。还要赶路。

徐三找不到,他想先找找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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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弩,破军(求收藏) (第1/3页)

真正的猛士,究竟是什么样子的也许,许多人都不知道。因为我们的时代里已经没有了成为猛士勇士之类的人了。

但是,这个世界却有很多这样的勇士,猛士。

赵清雅是勇士,更是猛士。

因为她有杀人之勇,更有枭雄之猛!

这样的人物,在这个时代里已经灭绝了。

森严的律法以及过度的自由,让我们已经磨掉了人性里的野性。

我们,不再热爱刀剑,因为,我们开始厌恶鲜血。

远古的先祖从蛮荒中走出,建立国家,建立律法,教化愚众。只是,没有人是天生的圣人。圣人的道理只是让我们成为他们眼中对的人,然后,他们的三观便强加于我们身上。

就这样,我们随着时代的滚滚洪流变的趋利拜金,懦弱可欺。

无法言说这样的对错,因为,毕竟我们的活的还算安逸。

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安逸,已经让我们丢掉了尚武之魂。

心怀猛虎,细嗅蔷薇。

这样的人无疑不是勇者。

丈长的铁枪像是蛮横的蛟龙,以冲天之势带起漫天劲风,然后那一抹心悸的寒光便化身地狱的修罗夺人魂魄。

枪,有多快?

快到枪身带起的风还没有飘远,那三棱枪尖便像撕裂白纸般将七尺长的三阶剑齿虎捅了个对穿。

是的,像串冰糖葫芦一样。

枪尖从虎口中刺进去,然后一直随着身躯贯进去,野蛮的霸道至极。

杀气从枪尖出泻下去,随着殷红的鲜血流成一道小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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