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黑云镇前奏(一)(求收藏求推荐票) (第1/3页)
烈火说完,也跳了下去,而且,为了显示自己不比羽衣差,他还多点了一个人,也就是十一个人!
红头发,凌云,白床单大笑不停,这烈火也太好玩儿了。
羽衣岂能不知道凌云的坏心思,她有些急:“云临,你这是干嘛?你这不是让他出丑吗?这样他还怎么带领手下人?”
凌云大笑:“羽衣,你不用担心,烈火的实力虽然不如你,但你不要忘记了,他可是一个盾战士!”
羽衣也是一时急糊涂了,忘了这一点,凌云转头偷笑,却不经意间看见了青松的眼神。
青松正在看着羽衣,眼睛里充满了寂寥,而羽衣却是在盯着烈火,目不转睛,凌云轻叹,可惜青松无比聪明,却还是看不破啊!
不过,他又自嘲地笑了笑,自己一个不知情爱的“小孩子”,又怎么能去品评别人的感情呢?
台下的烈火,对上十一人之后,才察觉到,自己被凌云给耍了,十一个人围着他,根本就不像看羽衣对付的那么轻松。
还好,他是一个盾战士,由于等级和装备优势,再加上高超的反应,他也能防住十一人的进攻,他们的攻击打在他身上的伤害基本上只有十几点,而烈火的血量,可是有着五六百!
然而,恰恰也是因为他是一个盾战士,导致他攻击力并不强,所以,就算偶尔找机会打在这些人身上,也做不到一击毙命,甚至顶多打掉四分之一的血量。
场面上就变成了一场持久战,烈火拿着巨大的盾牌,防住攻击的同时,不时找机会反击一下,被攻击到的人就会退后,不给他继续攻击的机会。
但是,就这样下去,最后赢的,肯定也是烈火,只是,速度估计就不及羽衣了,甚至连她的十分之一都没有。
羽衣看到这里才算是放下心来,不过,她还是狠狠地瞪了凌云一眼,凌云缩了缩脖子,不去看她。
果然,二十多分钟后,烈火磨死了最后一个人,而他自己,还剩下四分之一的血量,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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