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仙录】

第五十三章 打碎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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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打碎这个世界 (第2/3页)

王对全国公爵伯爵及其他封建主的领地既不派官吏管辖,更不能征取赋税。连臣下对君主的军役、协助金都难以保证。当时既没有土地国有、土地王有的概念,也没有近代领土主权的概念。

到封建社会中晚期,法国王室领地的扩大,则多是通过与英国争夺,甚至是花钱购得。同时,又不断分封出去。封建国家及君主所有的土地及其经济力量始终是很有限的。

相比之下东方世界的效忠关系显得那么“君臣有道”,其中最明显的就是古代天朝的儒家的以孝治国,和即使现代化之后的近代

i本都推崇的“武士道”。

这是因为和现代社会的核心家族不同,古代家的概念,在东亚有很多共通之处。它是血缘的共同体,又经常扩而及于族外,成为社会基层的利益共同体。因此家的兴亡,牵及的并不仅仅是某个个人的存亡。

但是这种家庭关系的扩大产生出来的政治体制,就算中国和

i本,表现形式也有所不同。

古代天朝是“家国天下”,而

i本则是“一所悬命”。

某些人有些错觉,以为古代天朝自从秦汉之后一直实行的是彻头彻尾土地私有制,其实不然。

中国土地所有制其实有两种形式:官田和民田。皇室、贵族占有的土地如明代皇庄,国有土地如屯田等为官田,其它地主和农民占有的土地为民田。即使照这一看法,国家、皇室直接占有大量土地,以至成为古代土地占有的主要形式之一,

这就说明了中国古代国家土地所有制之发达和中国封建国家经济之强大的原因。

事实上,现在人们所说的“民田”在宋代以前,即中国封建社会前

期,其所有权也并不属于民人即一般地主和农民,而是属于国家,也就是说,国家不但对官田有所有权,对民田也拥有所有权。

中国封建社会前期的国家土地所有制及其经济,不仅体现在国家对部分土地的直接经营管理上,也体现在占田制、均田制方面。均田制授予的土地分永业田、口分田。历代均田制的法令规定,国家授予的口分田是要”身死入官”的。

很明显,当时民人分得的这部分土地,其所有权完全掌握在国家手中。对永业田,国家也掌握着一定的所有权。

这才是古代中国能在家天下的格局之下以孝治国的真正原因,因为“率土之滨,莫非王土。”,农业社会中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土地大部分都掌握在皇帝老儿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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