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年代】

第一卷 早春 第4章 索赔

上一页 介绍 下一章

郑斌知道,如果任由这个状态继续下去,那这个谈判就中了他们的招儿。他必须要把这个谈判拉到我们的轨道上来。

他决定发言了。

第一卷 早春 第4章 索赔 (第3/3页)

起变数。

我们还会将拍摄的证据交给外国的报纸、电视台等有影响的媒体,包括他们本国的媒体。他们能不害怕?

这一次不是质量问题,而是恶意所为,他们根本不敢公开。“

大里山铁矿召开党委扩大会,讨论向外商索赔事宜。与会领导一致同意向外商提起索赔。

会议责成矿财务处会同四号井测算第一部分的赔偿金。对于第二部分的赔偿

金,会议一致同意郑斌提出的赔偿要求。

很快,财务处和四号井测算出第一部分的赔偿金额。

大里山铁矿就对外商提起索赔以及赔偿金额事宜,形成正式报告,上报国家冶金部,并送呈雪松省冶金厅及雪松省政府。

省冶金厅会同大里山铁矿会商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外经贸厅。冶金部也向国务院分管领导汇报,并会商国家外经贸部。

这是长国人志气的事,各方面都相当支持,对外商表现出强硬的团结姿态。

现在的人们,很难理解80年代的那些事。

现在,不论是内资还是外资,索赔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可在那个年代,对外商的索赔,弄得不好,就会上升到政治层面。所以,一家企业的索赔,冶金部还要专门跟国务院分管领导汇报。

外商随即组成了一个庞大的谈判团,有很多高级律师。

郑斌则作为大里山铁矿谈判团团长陈正先生的特别助理,全程参加了谈判。

外商聘请的那些律师也不枉“高级”的名号。他们一上来,就否认那个装置的存在。

在他们洋洋洒洒的法律语言中,暗示那个装置是我们对他们的栽赃诬陷,指责那个装置根本就是大里山铁矿装上去的,是有意要讹他们的钱。

那几位律师都是香港的,很有气势。他们的讲话中有一连串高深的法律词汇,还不时在话语中夹杂着英语;有时语速快了,就变成完全的广东话,没人听得懂。

大理山谈判团也有两位律师,是省高院特意推荐的两位资深律师,但显然他们与外商打交道的经验并不多。

面对那几位香港律师咄咄逼人的气势,他们不知不觉就矮了一截,好像不是理直气壮地据理力争,而是理亏似的不停地解释和辩解。

阅读疯狂年代最新章节 请关注读下小说网(www.duswx.com)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

相关推荐

疯狂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