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年代】

第65章 愤懑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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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就是案例,就是有些案子,在法律的界定不是很明晰的情况下,我们就参照以前类似这样的案子来做出判决。

刘楚龙贪污所得比那个人多了三倍,可他判的刑连那个人的1/3都不到。

这里实际上反映出的是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法律的问题,法律不完善;二是执法的问题,执法不严格 。”

这件事谈完了,郑斌就来谈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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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愤懑不平 (第2/3页)

织工作人员’,我们都不能给刘楚龙定贪污罪,因为他不能算是‘国家工作人员’。”

郑斌马上想到一个问题:“许姐,我现在是私营企业。如果我的企业里再有人犯贪污罪,那怎么办?”

“这是法律有待明确的地方。

全国人大《补充规定》中,有‘其他……人员’,民营企业的人可以归为‘其他人员’;但同一条款又说‘占有公共财物是贪污罪’,而民营企业的财物显然不能归类为‘公共财物’。

在司法实践中,有的是参照第155条执行,有的不判决,无法可依嘛。”

“徐姐,我也读过法律的书。法律不仅讲惩处,也讲保护。

我现在办个企业,照章纳税,还有就业,给社会创造财富。我对国家的贡献,对社会的贡献,跟国营企业没有两样。

为什么法律保护他,而不保护我?”

邓玮拿起酒杯跟郑斌碰了一下,喝干了杯中的酒:“郑斌,我说你是愤青你还不承认。你看到的问题上面都看到了。

这部《刑法》是那个年代的产物,大家也都看到了存在的缺陷。但要修改,需要时间。

还有一个认识问题。你觉得私企和国企没有区别,但是不是所有的人都这样认为呢?

现在所有的人都在高喊改革,但实际上,每个人对改革都有自己的看法,有自己的改革目标。

在我国搞改革是非常艰难的事,不仅会走弯路,甚至还可能倒退。所以我叫你不要做愤青,改革不是靠‘愤’能解决问题的。

要有历史观。”

“邓队,你说的都有道理,我接受。我就是这口气不平。

刘楚龙贪污了87万不算数额巨大吗?公安局找他谈,他一分钱不退赔,不算情节严重吗? 法律上说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判令退赔’,法院为什么不裁决?”

“郑总,刘楚龙的案子明显轻判,我们法院内部都清楚,但是不敢说。这个案子是杨副院长一手操办的。

今年上半年,也是我们县的一家乡镇企业,也是一个中层干部,采取开阴阳发票的办法,贪污了30多万,判了七年。

我们法律界有一句话,有法依法,无法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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