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人生[重生]】

第一二五章 宝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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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看这人,告诉他:“我是他儿子。”

夏朝北身子一抖,我催促夏朝北:“爸,赶紧捞馄饨,客人都等急了。”

夏朝北深吸了一口气,弯下腰盛了两碗馄饨,递给我的时候他眼睛亮的像是装了星星,他说:“儿子,小心点!记得端稳最重要,不要急。”

我一手一碗馄饨端了过去,说实话烫手,还是小跑着给人送过去了。

夏朝北这才对那个还没走的人说:“是我儿子。”

夏朝北一扭头,满脸惊诧,身前的人递过来六块钱:“老板,两碗馄饨带走。”

夏朝北又去捞馄饨打包,这人把钱放进案板边的罐子里,他笑笑:“你儿子啊,看起来不大,这么懂事呀。”

夏朝北把打包好的馄饨递给这人,我回来对他说:“那桌三个人,他们说还有两碗。”

林淑珍抱着馄饨不忘侧过脑袋:“小露,你怎么过来了?哎,你回家看书吧,我和你叔叔顾得过来。”

打包带走馄饨的这人就很奇怪了,他看了眼夏朝北又看看我:“师傅,这不是你儿子呀?”

后面的人上前,也是要打包带走,这人三十多的年龄,对夏朝北说:“啧,我家也有个臭小子,和您儿子差不多年龄,被他妈宠成了娇气包一个,真该带过来让他学学您家的小孩儿。”

我送完馄饨回来,只听见夏朝北很认真很严肃的对这人说:“我这是没本事,不然我这孩子也是要宠着养的,我给您说,小孩子都是细胳膊细腿的,看着多招人疼,孩子都是该宠的。”

人家回道:“嗨!那是您孩子,看着招人疼,我家那个十岁一百二十斤的一胖墩儿,他一屁股坐我身上我疼啊!”

我:“……”

夏朝北把馄饨递给他:“我听着……也挺疼的。”

教导主任的话是有原因的,因为锦城一中对待初三学生极其严格,堪比高考,住校生早上六点出操跑圈,走读生则是六点半开始早读,一上午五节课,下午四节加强制性晚自习两节。

我看看自己相比同龄孩子还瘦弱的胳膊腿,也很是理解了教导主任的担忧。

绾绾更是比我郁闷,她得知我直接从五年级跳到初一,勾着我的脖子喊了整整一天,她说道:“咱们两个是亲姐弟,为什么你连初三的卷子都能考一百,我数学现在还不及格呢!”

我能说什么,我很想告诉堂姐,你上辈子数学也没及格过,幸亏情商有救人际交往很有一手,这才让林淑珍和夏朝北放心把公司交给你打理。

如今读了初一,和夏绾绾一所学校,下了课我背着书包直接就走了,班主任是知道我现在都在自学,同班的学生都在学初一的课本,我书包里装的已经是高一的课本。

林淑珍手巧速度快,负责包馄饨下馄饨,夏朝北就负责捞馄饨给顾客送到小矮桌上。

这会儿人多,有的人已经再喊:“老板,怎么回事啊?我比那桌来得早,怎么人家都吃上了我这还没上呢!”

夏朝北正在给排队过来的小摊主打包馄饨,他忙得也是冒汗,听了这话也顾不得下一位,伸手捞了一碗馄饨,我走过去,围好围裙喊了声:“爸!”

夏朝北端着馄饨手一抖,我接了过来对夏朝北说:“我送吧。”

说完给那桌喊得人端过去了。

林淑珍过来下又包好的一茬馄饨,她对我说:“小露,回去吧,你回家看书学习更重要。”

我又不能跳级,其实学习的事稍微缓缓也没什么,但直说林淑珍会更着急。

我只好告诉她:“妈,我不呆久,这会儿饭点人多你们忙不过来,饭点过了我就走了。”

我这样说,加上这会儿一个小小的馄饨摊,来的人却是高峰期,他们二人也是完全分不开身,一忙起来我见缝插针的端碗收钱,他们也分不出心思撵我走了。

她当时直接对我坦言,纵然我心理年龄和学习成绩都能跟上初三生,但她很担心我这副小身板会因为贫血或者低血压晕倒在课堂上。

因此班主任和其他任课老师都不管我,并且他们也很不理解教导主任阻止我跳级的做法,刚开始我也不理解,央求了林淑珍找了教导主任好几次。

最后这老女人才说了她的想法,她直接指着我给林淑珍说:“我阻拦杨露跳级,一是因为他看着实在不够健康,二来我总觉得他这样的年龄,本来就因为心智早熟和同龄人交往隔阂很大,如今再跳级,林女士,你认为会出现什么情况?”

林淑珍是聪明的人,教导主任一说,她就低头问我:“小露,我还从没听你提起你的同学,你平常都和谁一起玩?”

林淑珍这么一问,我本可以撒谎随便扯几个名字出来,但只怕教导主任把人叫来与我对峙,我只好闭着嘴巴什么都不说。

教导主任走过来摸了一把我的头,她对我说:“杨露同学,人总是需要朋友的。”

我想说即使是不需要朋友我也可以很好的活下去,再说都是一帮子小萝卜头,让我这位奔三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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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五章 宝物 (第1/3页)

本章非正式章节, 24小时后本章替换正常章节︿( ̄︶ ̄)︿平常不花钱,也不去想钱财的事, 衣服和三餐养父母都负责,夏朝北也知道他给我的钱, 我几乎没有花过都攒了起来,他为此对我评价相当高。

夏朝北对林淑珍说, 成年人尚且难以管住手脚不花钱, 我小小年龄却几乎无欲无求, 无欲无求的人就很难有东西能诱/惑到他,将来坚定了目标定能成就大事。

夏朝北这番评价,当时在卧室写作业的我听得清清楚楚, 没办法,家徒四壁,四壁基本没有隔音能力。

我觉得夏朝北实在高看了我,我这个人是什么样我自己最懂。

无欲无求实属表象, 我一生都有所求, 求我爱的人可以同样爱我, 为这一求终于陷入深渊最后丢掉性命,而选定目标坚持下去……那我唯一坚持过的事情就是我爱顾庭生。

一爱十六年,至死未方休。

前生十六年如前尘一梦已经过去了, 今生过去三年仍不愿放弃。夏朝北一句话说得半对半错, 我有欲/求且贪婪至极, 为此一条道走到黑。人人都说不撞南墙不回头, 我却撞得粉身碎骨生生把自己撞死。

如今重新活了一次, 我大概改了撞南墙的毛病,为了自己能幸福摆脱了被顾家收养的命运。

但是没想到老天爷也不愿意我把如意算盘打得太顺溜,我的命运再变,顾庭生的命运也在变。

我前生走过的路再改,顾庭生也改。

改到他不住在那座小洋楼不再就读锦城一中,我就只能每天无病呻/吟的想他。前生的爱要小心翼翼埋在心底,今生看来不过又是重来一次旧的路,重来一次连人都见不到的无望暗恋。

夕阳快要落到底了,我走了四十分钟左右的路走到了家,到了家放下书包,作业我向来不用写,直接掏出五本杂志翻看起来。

我看书很快,一眼半页,确实夸张。因为前生看书速度也不过一目五六行,很多人做不到一目几行必须一字一字的看书,就觉得一目十行看书的人都是囫囵吞枣看过就忘。

但并非如此,我想是书看得多,大脑就被训练出来的接受信息更快。一目五六行看文我也是每句话都印到了脑子中,重生之后读书看文和记忆速度直接开挂,比前世看文速度还快记忆力也更好,一篇《出师表》读过三遍就能坑坑巴巴背下,再读一遍就是一字不差的记下了。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有了这样近乎过目不忘的能力,但多亏这能力,我挑了一本作文和一本言情杂志,看完只用了半小时。

看完之后看看时间,我跑厨房拿了个围裙出门了。

林淑珍和夏朝北摆摊的馄饨摊在两条街后的夜市,跑到那里时夜色初落,街道上的路灯齐刷刷的亮起照亮了这条长路。

长路上摆吃食的不算多,大多是卖衣服鞋子和各种小饰品的摊子,因为摆摊卖吃食实在是劳累,那个苦很多人也不愿意吃的。

我找到林淑珍和夏朝北的摊子时,生意正是不错的时候,这会儿是饭点,除了馄饨摊的老客户还有来散步的人和这条路上其他摊子的摊主来买馄饨当晚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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