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诠释】

第三十二章 道常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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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

这是两个比喻,或者说是一个例子。

天地规则与天下的关系,就像山川溪流与江海的关系差不多,溪水和江海的区别在于水的多少,而道与天下的关系也只不过是多寡的问题而已。

第三十二章 道常无名 (第3/3页)

思是人没有给雨下命令而它自己就均匀的下了起来。

我们都知道雨之所以这么均匀的下着,是因为空气中不仅仅有空气、还有尘埃。雨水被尘埃吸收的过程本身也算是对雨水的分解过程,通俗的讲,一个苹果,我们用刀可以把它分成两半,而如果空气中的尘埃全都变成刀子,一大滴水代表一个苹果,当它从空中向下掉落时,就是被分解的过程,等到差不多落地的时候,几乎也就成了最小的碎粒,这就是为了什么会有毛毛雨,而当雨下的特别大,空气中的尘埃来不及分得更细一些的时候,雨点自然就会更大,也就是大雨了。

“始制有名”

“始”指的是开始,“制”是制度,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当制度开始出现以后。

为什么会这么理解?

第一章中“有名万物之母”,当有发生之后,出现了万物,而万物运行需要制度来权衡利弊,所以“制度”出现了。

而且,关于天地运行的规则,是在天地出现之前就有的。所以说是“始制”,当然,也可以理解成:制度开始被命名。

“名亦既有”

“亦”代表也、同样的意思;

“既”代表已经、完成。

所以这一句的意思就是:“名字既然已经有了”。而引伸开来,真正的意思应该理解成:既然已经形成了制度(名字)。

“夫亦将知止”

“夫”字没有特殊意义,文言文中的助词,不过我觉得在这里理解成“万物”更合适些。

毕竟,天地规则针对的是天下的万事万物。

就是说:既然已经有了制度,天下万物也就会明白什么叫适可而止。

“知止可以不殆”

懂得适可而止可以活得久一些。

识大体,知进退、明白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的人,当然会活得久一些。

比如天上正在下雨打雷,你还跑到山顶上举着一根铁棍玩儿,这就是不“知止”了,就算不死也离死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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