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怎么可能,眼前有一个大美女,不要我傻呀我?倒是你,看上我那点儿了,一直坚持到现在?”他想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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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爱情的种子 (第1/3页)
“莎莎?你真的不嫌弃我离过婚?”
“我嫌弃你这个干啥?你就说做不做我男朋友吧?”王丽莎非常着急,迫不及待地想要到得到回答。但她说完又觉得不行,赶紧补充一句:“你要是敢说个不,我就当着你的面从窗户跳下去!”
林峰吓了一大跳,赶紧拉住她的手,说:“成成成!我答应你,我答应做你男朋友,你可千万别跳!”
“真的?”
“真的。”林峰苦笑一声。
王丽莎哼一声,伸手抱住林峰的胸口,因为激动,她的身体都在痉挛。过了好一会儿后,她才扬起脑袋,对他说:“林峰,你知道我等你这句话儿等了多长时间吗?”
“啊?多长时间?”
“六年。”
“瞎说,咱俩儿从认识到现在……也才六年吧?难道你没有认识我的时候就喜欢上我了?”林峰轻轻顺着她的头发,他昨天晚上想了很多,觉得莎莎是个可遇不可求的好女孩,能瞎掉眼看上他,那是他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你还记得咱俩当初是怎么认识的吗?”王丽莎把手搭在林峰的手臂上,然后掠开他的衣袖,手臂上立马露出一条醒目的刀疤。
“这个我当然记得,你和蒋冉当时好像是被校外的几个混混欺负了,我看不过去,就上去帮你教训他们,然后把他们赶跑了。”林峰撇过头,让眼睛看向窗户,一股正义凌然的气息由心而生。
他和莎莎认识的时候确实是因为被流氓欺负了。因为九十年代太过混乱,导致一零年代时候儿的青少年都向往大混子的那种生活。平时装出一副社会大哥的模样儿,在路上欺负欺低年级的学生,调戏调戏小美女都是常事儿。严重点儿的都拿敢着砍刀学人打架,张口闭口就是义气。
王丽莎和蒋冉是学校的校花,长得可爱漂亮自然而然会引起一些坏人的注意。对小混混来说,找一个美女当当家大嫂,是非常有面子的事情。所以他们就把目的打在她俩身上,让她俩跟一个混混老大好。
可是王丽莎咋可能跟一个流氓过日子?她一生气就在混混头脸上扇了一巴掌。当时这幕正好被林峰看到,见美女被人欺负,立马就冲了上去。
林峰的模样儿却是迎来了王丽莎不屑的眼神,鄙视他说:“你啥时候把他们赶跑了?明明是你上去后被他们揍了一顿。还让我赶紧去搬救兵,要不是我及时把警察找过来,你早就被他们打死了。英雄没当成就算了,还被人砍了一刀。”
林峰老脸难得一红,忍不住抱怨一句:“你揭穿我干啥?就不能让我说得有点面子?”
王丽莎哼哼两声,说:“谁让你当初不喜欢我,非要喜欢蒋冉的?你说我那点儿比不上她?”
“行了,现在你不是如心所愿把我搞到手了啊?还提她干啥?”林峰苦笑一声,这个问题他回答不是,不回答也不是。感情这种事儿,谁又能说得准?忽然就来了,任谁也顶不住啊。
王丽莎又哼一声,说:“你跟说实话儿,如果不是我刚才要挟你,你是不是就不准备跟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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