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大唐】

130 兰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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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兰芳 (第2/3页)

 在兰芳公司之前,婆罗洲其实已经建立起了多个类似的组织,包括大港公司、三条沟、和顺总厅等一系列的公司。这些公司往往带有结社的性质,主要是互帮互助,而在没有明确强力统治的婆罗洲,则出现了政治性的特征。

兰芳并不是最早的华人殖民公司,但却是最知名的,原因是民国时期,包括梁启超在内的诸多学问界大人物,都对兰芳故事颇为推崇,并认定这是华人在史上建立的第一个共和国,更是亚洲在近代建立的第一个共和国,与同时代建立的美利坚合众国一东一西,堪称近代民主史的典范。

自然后世越来越多的历史学者认为,梁启超等人的看法,更多是一种一厢情愿的美誉或者脸上贴金,一些人认为兰芳公司从来都没有自称过共和国。语源出自一位荷兰学者高廷(J。J。M。DeGroot),他当时曾在印尼任职,在兰芳公司的最后几年中,高廷与兰芳的末代甲太刘阿生有很多交往。在兰芳公司被荷兰人解散后的第二年,他写了一本书《婆罗洲华人公司制度》,写下他对兰芳的认识和对荷兰殖民当局的批评。在他看来,兰芳公司与中国农村的长老乡绅根据民众意愿管理公共事物的村社自治是一致的,兰芳就是“名正言顺的寡头政治共和国”。

很多史料被处于百年屈辱,急需要一点精神食粮提振心气的民国文人们给发掘了,然后便有了“亚洲第一共和国”的种种。学者们普遍认为,兰芳公司不具备一个国家的基本特征,也不具备国家行政和司法制度和职能。所谓的兰芳大统制也不是大总统的意思,罗芳伯自承是当地客家人的领袖而已。

胡发奎前往南海办事,自然对很多资料有所涉猎,兰芳的事情他也知道的不少。不过这方面的史料颇为杂乱,而且皆不是信史,相互之间甚至还有出入。今日在海上,却碰上了兰芳公司的人招募客家移民去婆罗洲,也是一桩奇事。

由于公司的组织形式是以中国传统的乡梓血族为根基的,所以婆罗洲华人公司之间,还带有明显的地域偏见。这跟大唐的组织形式不同,在完整和细致的规矩和组织下,大唐可以相对容易地吸收来自不同地域的人群,将他们集中在一起进行工作。而东南亚的公司却会不得不走上一条地域对抗的道路。比如婆罗洲最早优势的华人群体是潮汕人,后来罗芳伯组建了以客家人为主的兰芳公司,便取代了潮汕人的地位。而其后,担任兰芳公司大统制的只能由嘉应州人担任,副首领则由大埔人担任。

胡发奎也没有太多心思跟婆罗洲的兰芳公司纠缠的,他们在那处垦殖,历史上可是发展了一百年时间,最终被荷兰人所灭。也许大唐共和国对这里会有什么计划,但是此时他却不便做出什么决定。而他身上肩负的任务也只有一个,那就是为大唐共和国增添移民。于是,胡发奎将所有要出洋的乡民唤上甲板来,便交代道:

“诸位乡亲据说乃是由大陆前往南洋婆罗洲营生,只是婆罗洲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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