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人命总比人命贱 (第1/3页)
“拔剑或出于自卫,或出于愤怒,或为正义,或为杀戮。但绝不是为了恐吓弱小。”
——大学士兰迪
泰格斯独自一人骑着那匹高大的褐色战马行走在莱茵河边,前天输在黑格手上后他就动身离开了洛兰准备返回北岭。
泰格斯出身平凡,标准的北岭农家男孩,参军参训,选送寒塞。不同的大概就是他总是比别人更努力训练,不喜欢多说话,总是默默地一个人挥舞着长剑。可能正是因为这个,早年间从寒塞退役后这孩子索性直接没回家,母亲死的早,父亲与后母以及那个年幼的弟弟可能更像一家人。
也正是这种家庭早就了泰格斯略显孤僻的性格与过早成熟的心智。离开寒塞那年他二十四岁,没有像同乡一样回到家乡为大领主效力,而是随着一支商队一路南下。
在南方黑色的卷发和胡须或许还跟迈恩人差不了多少,可那一身黑色的劲装和那一身出身北岭的气质却与南方格格不入。一晃五年过去,就在这位小有名气的游侠踏上前往其他大陆的船时,却被飓风从银月国吹到了莱茵东部。
就在他以为这是光明神的旨意,准备遵从光明神的意愿回家一趟时,洛兰举办的比武大会。说实话他参加时没有想过拿什么名次,莱茵的官员为了营造黑格以一人之力击败其余五国勇士的场面有意无意的把大部分人按各自的国家的人分成了一组。要不是海王群岛压根就来了仨醉汉充数,群山部落也不会能上场两人。
跟自己一组的就有不下两个人比群山部落这两个人强,至于那个迈恩战士在泰格斯看来也十分一般,唯一让自己有压力的就是银月国那位双剑士。
当然,黑格,那是个例外。一对一对上黑格自己根本没有还手之力,无论是力量,技巧,还是经验,黑格都已经达到了巅峰的状态。
与银月国的双剑士喝了点酒,随便聊了聊各自的故事,听说他要在洛兰城等什么人。
“啊!!”尖叫声与嘈杂的笑骂声在不远处的拐角响起,郁郁葱葱的树木遮挡着视线,泰格斯皱了皱眉头,催了一下胯下战马上前。
走过一个小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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