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闪婚 (第2/3页)
在北城区的他游手好闲不务正业,还和一帮小混子胡作非为,怎么看都不是什么正经人,李梅提这么个条件也是可以理解的。
事实上,如果没有那两次神仙下凡般的英雄救美,李梅别说什么亲密接触乃至于谈婚论嫁了,就连房子都不会租给刘离。
即便在这个全民进化的世界,不务正业晃儿啷当再加上惹事生非好勇斗狠的痞子小混混,同样是良民百姓又恨又怕避而远之的存在。
李梅嫁给刘离,个中隐情自然不足为外人道,闲言碎语可以不予理全,可她至少得过父母那一关,她要嫁的男人至少面子上要过得去,可不能跟痞子小混混一样差劲。
偏生刘离最为显眼的小白脸桃花眼是老辈人最为碍眼的东西,要是加上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的混子身份,那就纯粹是给老人家添堵了。
小白脸桃花眼无从更改,也就只有在职业上打主意了,收入高低尚在其次,关键是要正正经经要稳稳当当,老人家嘛,对铁饭碗都是情有独终的。
听了李梅琢磨的小心思,刘离感觉有点小晕,还以为可以舒舒服服的宅在家里混吃等死享清福呢,敢情兜兜转转绕了一大圈,还得去老老实实的找工作做工?
转念一想也不难理解,主世界的他就是没有正经的稳当的工作,才不得不做了为人作嫁的枪手,辛苦不说收益还没有保障,好不容易做个随心所欲称心如意的美梦,自然不会再去做什么枪手了。
按理说,在这个世界也算混成了富家少爷一个,就算不工作也能把小日子过得舒舒服服,只是那终归显得不那么现实,到底是要自已动手才觉得踏实。
所以说,在梦世界找个工作端个旱涝保收的铁饭碗,算是怎么都绕不过去的事儿?
好吧,反正是做梦,找个工作混日子也不错,又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从梦中醒来,总不能在梦中整天宅在家里,然后有事没事就搂着老婆翻云覆雨醉生梦死吧?
有了结婚这个大前提,让这个世界混成了富婆的老妈解除禁令就一句话的事情,让她给安排个工作也是一句话的事情。
不过呢,刘离觉得这和靠富家少爷的身份混吃等死差不多,很不踏实,很没有安全感和真实感。
不就是个养家糊口的工作么,自己去找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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