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云】

第一百章 家族自纠佞邪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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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家族自纠佞邪灭 (第2/3页)

家又有何区别呢?

但对于普通的商贾们来说,那就大不一样,与其到批发商那里获得经营权,不如孤注一掷,在二爷这边下大本钱自己当批发商而不是二道贩子。

据说在暗地里,和赵仲见一次面的费用炒到了一千金一次,还不保准你能否有所收获。

饶是这样,那些滞留在真定城里的商贾们,仍旧趋之若鹜。

这些钱给谁?自然就是二爷身边的人,管事及其家属,甚至二夫人身边的人,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侵蚀,真金白银没有人不眼红。

赃款怎么办?完全收归到家族里面。

那些人的下场就比较凄凉了,获得宽大处理的人不多,即便不被赶走,也会被调离当前的岗位,今后只能做一般的仆役。

钱的问题不是最大的问题,关键不少女子,他们是明媒正娶不假,可是自己的男人从以前的风光到了今天这般境地,究竟有多少人不离婚?

或许赵云前世的人看来,古代女性的地位低,一整就是修书,其实不然。

秦汉时期女性地位是要高于后世的,女性地位整体来说是一直呈下降趋势,至清朝最低。

由于赵云前世清朝离人们最近,所以人们一提到古代往往就会自动代入自己对清朝的理解,在女性地位方面也是。

汉朝女性未婚时不仅拥有大多数朝代女性都有的财产继承权,还拥有户主继承权。

史记汉书里常有记载皇帝赏赐以女子为户主的家庭牛酒等,除此之外还享有后世朝代里女性都没有的权力——爵位继承权。

例如《二年律令》中有规定:

为县官有为也,以其故死若伤二旬中死,皆为死事者,令子男袭其爵。毋爵者,其后为公士。毋子男以女,毋女以父,毋父以母,毋母以男同产,毋男同产以女同产,毋女同产以妻。

规定了爵位继承的顺序,即:儿子-女儿-父亲-母亲-兄弟-姐妹-妻子的顺序。

所以也难怪汉朝亡后有人上书魏文帝:“案典籍之文,无妇人分土命爵之制。在礼典,妇因夫爵。秦违古法,汉氏因之,非先王之令典也。”遂从此禁了女性的爵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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