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后五章 怎么会跟丢呢? (第2/3页)
车子自然是越快越好,不过看起来马小玲并没有好心情,一如那慢腾腾的老马车,踏踏踏的蹄声显得极不情愿。
马小玲看着路旁一颗颗高大的树木渐次缓缓地后退,脸上写满了苦楚,面颊上滚下两颗晶莹的泪珠儿。
“哥哥,你不要怪我!”车厢里只有她一个人,她只能说给自己听,可声音轻的连自己都听不到。
天赐闪身在了路旁的密林之中,他用不着坐车了,也用不着发足狂奔,在高大疏离的林木间几个闪身,早就到了马车前面,等了几分钟后,他感觉到了马小玲的元力波动,马车近了。再闪身几个起落,他又到了前面。他对元力的感应能力远在马小玲之上,他能发现马小玲,马小玲却发现不了他。
如此走走停停,天赐根本用不着发力,更是丝毫感觉不到疲累,每次天赐等上几分钟之后,马小玲的马车一定会跟过来。天赐觉得很有把握,他绝不可能跟丢。
待到正午时分,马车行到行至一处小镇,这样的小镇已经路过了十余个了,期间还过了一处更大的小城,但马车没有丝毫停留,一直往北而行。
马车放缓速度在街道上行走,街道两旁店铺林立,隔着两旁的店铺各有一条巷子,天赐头戴斗笠,穿行在其中一条巷子当中,始终注意这平行街道上的马车,他不认为这地方会有人认得他,可若是有人看见他之后不就认得了吗?他不愿意有人记住他,按他的理解,江湖中人的眼睛都狠毒,很多人看一眼就会牢牢记住的,所以大侠们喜欢戴斗笠还是很有道理的。
为了不引起马小玲的注意,他远远地跟在后面,保持着安全的距离,在这个距离上天赐刚好能感应到马小玲的元力波动,但马小玲绝不会发现他。
带着斗笠就好像自己躲在了暗处一样,只有自己愿意,随时可以看见路上行走这的一张张脸,但别人却看不到自己的脸,虽然要认出一个人其实不一定非要看脸,但这样确实好像安全了很多,或者只是种心里作用,掩耳盗铃应该就是这个意思了,不过这种感觉很好,而且……嗯,能遮太阳。
马车突然停住了。一路上天赐紧跟着不放,马车只听过两次,一次是车夫给老吗喂了一块糠饼,一次是老马停在地上撒了一泡尿。
小镇上有一处三成高楼的客栈,天赐即便身在巷子之中,一抬头也能在帽檐下看见那酒楼高高挑起的酱色旗子,上面绣着东来客栈四个个斗大的白字儿。
天赐感觉到车子就停在东来客栈所在的地方,他依旧能感觉到马小玲的气息,所以并不急着查看,猜想马小玲大概是饿了,想坐下来吃口东西。他自己也有些饿了,顺着巷子左右看了看,没有发现卖吃喝的,这也正常,翻过一面屋舍就是主街了,与其在巷子里卖,自然不如到街面上去。
正当天赐从身上摸出一块油饼子打算咬一口时,从前面巷子的拐角处传来叫卖声:“包子……来,刚出锅的热包子,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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