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九章 逃奴(中) (第2/3页)
其是数不胜数的逃奴事件。所以作为奴婢的主人,最常用的管理手段就是在奴婢身体的显著位置烙上记号,通常都是家族的族徽(好莱坞电影看多了,好像觉得人家欧美贵族都有族徽,其实中国的贵族也有,尤其是隋唐之前,而且也不乏看上去很漂亮的,有兴趣的可以问度娘——作者注)。而像管家、亲随、书童这种贴身仆役因为需要经常随主人出入高雅场合,在脸上烙个大疤既不雅观又显得粗鲁,毫无大族风范,所以一般都烙在身体的不太显眼的地方,比如手臂、小腿等部位。
安寿作为杨霖书童,早年卖身安家庄的时候自然也免不了这一烙之厄,不过老安家那枚长着三瓣桃花的铜钱形状的族徽是烙在了他的右后肩胛上的,按说正常情况下被衣服遮盖着不容易被发现。可有道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他偏偏让一帮专门以追捕逃奴为业的专业人士盯上了。
这些所谓的专业人士其实就是遍布各大城镇的捕役和快手,合称就是大名鼎鼎的捕快了。捕快这个职业堪称是中国古代的警察,在执法权限和业务范围上远大于后世的警察,但是在身份待遇上又没法跟警察比:起码在宋朝之前,捕快是不在官府编制之列的,根本就没有官方身份,只是属于为官府服役的性质,负责官府衙门的站堂、缉捕、拘提、催差、征粮、押解等事务。因为是服役性质,所以捕快自然就没有工资可拿,官府只负责他们微薄的衣食补贴,为了养家糊口,捕快们只好自己想办法赚钱,于是对百姓敲诈勒索、横征暴敛是免不了的了。不过捕快们大都是本乡本土的,乡里乡亲的下手太狠了很容易遭报应,所以缉捕就成了他们最重要的敛财手段。
缉捕分公私两种。官府下达的案件侦破任务都是有时限的,叫“比限”。通常五天为一比限,大案三日一比,到期不能破案捕快就得被打屁股,最重要的是就算破了案缉拿到了罪犯也没有赏钱,不过是免了顿揍罢了。如果仅是如此的话,捕快简直是堪称天下最苦b的差事了。
幸亏还有私捕。所谓私捕,其实就是缉捕逃奴了。逃奴这种事情在这年头可算是数不胜数,越是大族豪门蓄养的奴婢就越多,逃奴也就越多。前边说过,土地和人口算是士族门阀最重要的财产和资本,而且奴婢的价格也不便宜,再家大业大也经不起这么个逃法。所以大族豪门对待逃奴的态度是必须抓回来,而且死活不论,宁可承受损失也要达到杀一儆百的作用。至于怎么抓就有区别了,靠自己抓成本太高效率太低,所以主要是面向社会公开悬赏缉捕,而这种活计就最受各地的捕快们欢迎了。一来人家的专业就是干的缉捕拿人的买卖,二来他们怎么说也算有个半官方的身份,行事也比其他人方便,最重要的是这个买卖赚钱呀!按照这个行当的规矩,将逃奴押还主家,主家要按照逃奴身价的二成作为赏金,这年头逃奴那么多,只要干了几票大买卖足够几年吃喝,所以捕快们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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