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告别 (第2/3页)
,便不开口,别人提价到三十颗子弹,乔姆觉得还行就开始翻包找货,那人以为乔姆要走了,直接甩价50颗子弹。于是乔姆每次就坐那儿不出声,有人提价就翻包,每次都能拿到好价钱。他的7.62口径军用弹实在太多了,后来干脆买了把自动步枪,将握把、瞄具、和消音管配了个遍,与子弹埋到一起,希望遇上大事再用它。乔姆也配了把斯捷奇金冲锋手枪作为近身武器,这把枪全自动发射,空枪只有1千克,20RDS不到3秒就能射完。它的子弹与马卡洛夫手枪通用,乔姆在市集上换到不少,他只预留两个弹匣量。
自从乔姆被称为独行侠开始,他的装备就再没有沦落到一无所有的境地,他甚至觉得自己过得太安逸了,有种不太真实的感觉。他积攒了厚厚一沓明信片,对着荒芜的城市想象着不复存在的美丽风景。
时间不长不短,也过去了两个月。
乔姆伏在雪地,那天暴雪过后,部分天空变得澄澈而透明,就像黑洞里的一只白瓷碗。
紫外线直射下来,到处白茫茫的一片,仅限于这个区域。乔姆戴着墨镜,他也从未想到自己竟用得上墨镜。乔姆追踪着鹿群,只有鹿群活得很安逸,人类死后,它们甚至能在高速路上昂首阔步。这些鹿也是唯一没怎么变异的动物,至少从外形上看来如此。跟随着鹿群的不止是乔姆,还有狼。
聪明的狼群甚至和乔姆达成一种利益关系。它们愿意让乔姆站在离它们十英尺的地方,这个位置通常是鹿群视野的盲区,或者隐蔽性极好的位置,狼群与乔姆和谐共处,没有攻击他的意思。
狼群上去追赶鹿群,将老弱的鹿奋力分开,乔姆就冲上去将鹿砍杀。狼一同撕咬着猎物,乔姆当着它们的面将鹿完整的地方割皮,取走鹿的一条后腿,然后它们就急不可耐地扑上来抢食。
他们合作过不止两次。
后来鹿群要迁徙,狼群也得跟着,它们在荒野发出长久呜厉的悲鸣,呼唤乔姆与它们一起旅行。但乔姆暂时没有远走的打算,这群狼一直从中午等到午夜,最后哀嚎着离开。那声音在乔姆心里久久回荡,他几乎遏制不住自己的心情,经历了这么多,他也喜欢与狼为伍,和它们做一群自由的精灵。
与人为伍还是与狼为伍,这个问题犹如大脑里的寄生虫一样困扰了乔姆好久。他想到森林里闪烁寒光的利齿,一下就能咬断猎物的咽喉,鲜血汩汩涌出;又想到娜塔莉、伊琳娜这些春风般化解他忧愁的面庞,想到可汗那句“朋友,我们不会再见面了吗?”,那心头一点点的犹豫。
他毕竟不是狼。许多鹿群进入了这片死城区,一个鹿群后面往往只有一群狼,它们遏制着鹿的数量,让大自然永远处于微妙的平衡。人类最喜欢的却是打破平衡,宣称自己乃是万物之王,但凡有攻击性的、不讨人喜欢的、值钱的就得杀。狼一下子占了三,想必在哪里都容易成为众矢之的。
他收起鹿皮。
今天是个“晴朗”的天气,乔姆要回一趟革命广场。
猎人入口已经变成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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