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疯魔,不红楼】

第一回 (上) 孤飞雁折翅西月湖 异世魂寻亲金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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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比尔和辜小姐原本就是在这座公园遛狗时相识相知相爱的。

那时,一个刚读博士,一个刚做住院医。

忙成狗的俩人,各自唯一的生活消遣就是遛狗狗。

于是,非常自然而然地,华裔大龄女博士和白人小帅住院医就借狗生情,混在了一起。

但是,任何现实版爱情故事的结局都不会是“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比起面对前任的尴尬,这世上更难以忍受的,是面对前任男闺蜜。

因为这个男闺蜜会把花样谩骂、花式吊打编成饶舌念死你。

你说尴尬不尴尬?

换你,你跑不跑?

你怕不怕!

在一周前,订婚宴前夜,比尔临阵脱逃了。

摩登现代女性辜小姐对此,甚至连眼泪都不肯落一颗。

因为,落了也没用。

哪怕悲伤逆流成河,狗狗也得遛,日子还要过。

这附近又只有一个公园。

好不容易等到比尔求婚了,她以为自己终于可以潇洒拍拍屁股去做甜蜜高知小主妇了,谁知,竟仍旧沦落到八点档,要在这里上演勇追前任的狗血闹剧。

辜小姐的水晶玻璃老心脏碎成了十八瓣。

但是,哪怕人生碎成一地渣,做人的姿势还是要好看的。

辜小姐奋力甩着胳膊狂奔着想道:再加油跑快些,追上我狗子,一定要牵着它掉头就回家。

这年头,稍读过两年书的体面人,谁还真能为了谁就死缠烂打,撕下脸皮呢?

辜小姐边跑边回身冲这位男闺蜜举了举拳头。

还嫌她不够丢人嘛?

其实吧,他俩都错怪别人了。

前头那位牵着拉布拉多犬埋头狂奔的白人青年比尔,根本就不是在躲辜小姐。

他要躲的人,分明是本森。

于是,分崩离析之后,前任再次相遇,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就这样一个两个串成串,在公园上演了一出“奔跑吧,前任和闺蜜”。

自己这日子真是日了狗了。

辜小姐在心里咒骂着。

她的比较文学博士已经读了三年,虽说读出来也找不到像样的工作,但是,导师总说她毕业论文不过硬,卡她卡得都快卡出哮喘了,这书读得也是够够的了。

三十一岁的辜小姐心力交瘁。

“美国史上最畅销通俗小说《飘》如是说:梅兰妮是淑女,斯嘉丽是碧池。娶妻当娶梅兰妮,春梦还是斯嘉丽。”

本森打后头追了上来啰啰嗦嗦碎碎念,真难为他一边跑一边还能把气喘匀了说饶舌。

“啊,又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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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回 (上) 孤飞雁折翅西月湖 异世魂寻亲金陵府 (第1/3页)

比起被前任抛弃,更丢人是被前任避之不及。

在草地上追着自家金毛犬,一路狂奔的辜小姐,这会儿是羞窘交加,简直想就地蒸发掉算了。

可恶的金毛,为啥你就这么没出息呢?

睁开你的钛合金狗眼看清楚吧,那个人已经不是你主人的未婚夫!

他身旁的那只狗也不再会是你的好狗友!

虽然你们朝夕相处了三年,差一点就成为了一家人。

但是,分了就是分了。

求你了,别再远远看见人家的影子,就撒着欢儿,摇头摆尾去追人家了好嘛!

辜小姐跑得气喘吁吁,腹诽连连。

她很想大喊一句:“那个谁,快别带着你的狗东躲西藏了,本小姐对追前任这种丢人活动没兴趣啊喂!”

但是辜小姐好歹也是美帝非著名大学著名冷门学科——比较文学在读女博士一枚。

女博士虽说没有性别,但女博士有脸啊。

所以辜小姐喊不出来。

不过,辜小姐的男闺蜜,美帝非著名相声演员本森先生是惯常不知脸为何物的。

“比尔这蠢货,居然有脸逃?订婚他毁掉,遛狗他落跑,男人风度他有没有?江湖名声他要不要!”

听见身后传来的押韵饶舌,奔跑中的辜小姐踩着节奏,差点把自己绊了一个嘴啃泥。

本森性别男,种族黑,爱好中餐及中文。

职业是非著名网络段子手,全职脱口秀主持人,嘻哈痴迷症重度患者。

“住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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