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追忆青春 (第1/3页)
我叫吴达,同学们都叫我武大,就是那个卖炊饼的家伙。因我个子不高,身体瘦弱,脸上还有一道伤疤,像赖巴狗似的。
我爸年轻时是个混混,老了还做还混混,所以四十岁才娶了妈,然后生下我。我爸老来得子,兴奋的不得了,对我异常疼爱。我妈受不了爸整天打架斗殴,惹是生非,生了我没多久就跑回了娘家。
我本来身体就弱,再加上没有妈妈的照顾,所以十几岁还跟个小学生似的,八岁那年我起水痘,痒的我直拿手抓,那天爸喝醉酒,知道第二天才发现,慌忙送到医院,脸上的水痘抓破感染,留下了疤。
我爸悔恨不已,从此找了份正经工作,不过好景不长,上初一那年,我爸因与人发生口角大打出手,把别人打成重伤被判刑进了监狱,至今我便一直寄宿在爸爸的结拜好兄弟林叔叔家。
我去监狱看过父亲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那是我第一次见爸爸掉眼泪,他哽咽的说道:“达子,爸对不起你啊!”
对父亲我谈不上恨,也谈不上爱,感觉这就是我的命,左右不了,只能欣然接受。
林叔叔跟婶婶离婚了,他有个女儿,叫冉冉,比我小一岁,按照辈分她是妹妹,我是哥哥。
但在别人眼里,冉冉亭亭玉立的,比我还要高出半头,我更像是弟弟。她非常看不起我,说我有人生没人养的野孩子,长得又矮又丑,脸上还有一道疤。我身体羸弱,但长相还算端正,要不是那道疤痕的原因,也不会被人说成丑八怪。
也正是因为这些先天条件,我性格自卑胆小,对别的冷嘲热讽都不愿意反驳,只会一味的忍受和逃避。叔叔对我很好,像亲儿子一样对待,我学习中等,叔叔拿钱资助我上了高中,这让冉冉很不高兴,她学习很差,所以叔叔把她送进了职高。
那时的职高很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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