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二章 苏文的古文小说 (第2/3页)
苏文的稿子,打算仔细阅读一下,如果稿子并不符合他的要求,那苏文就死定了!
先是苏文翻了一下,确实是三篇文章,有长有短。
侯博望浏览了一下篇目。微微愕然:“怎么都是人名,难道是人物传记?苏文,你可别以为我好糊弄,我要的是小说,不是传记!”
原来,苏文对于文章的编排按篇幅长短来排列,先短后长。
第一篇名叫《画皮》,第二篇是《聂小倩》。第三篇是《婴宁》!
除了第一篇,后面两篇都是人名。难怪侯大教授以为是人物传记了。
如果侯大教授是另外一个世界的人,肯定会大吼起来:“苏文,你这个文坛大盗!”
或者蒲松龄复活在此的话,也肯定会悲愤地呐喊:“苏文,你这个无耻文贼!还我的文章来,不然我死也不会放过你的!”
没错。这次做文抄公,苏大才子把他的罪恶之手伸到了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之上。
华夏帝国几百年来一直做世界老大,文化发展极其繁荣,这几百年来,文学上的流派多如河沙。志怪类的古文小说更是多如牛毛。特别是帝国建立后,少了很多思想与制度上的抑制,文人写起奇异类小说来更是没有多少限制。
以干宝的《搜神记》为鼻祖,很多文人都有些这方面的奇谈怪事,有的是笔记类,有的是传记类,也有的是小说类。
但是,不是所有人都是蒲松龄,一样的构思,一样的素材,却是不一样的才情,那么,当然也不会有相同的《聊斋志异》。
所以,苏文抄起聊斋来一点负担都没有。
如果不是时间紧急,他是不大愿意一上来就把聊斋的故事搬到这个世界来的,毕竟这小说集在苏文的前世号称是文言文小说的巅峰之作。借助鬼狐之物,来映射世间人事,再也没有比这个写得更好的了。
用更现代的话来说,后代的什么玄幻奇异类小说故事,都是人家蒲松龄玩剩下的,他们的想象力,在蒲松龄看来,不过是小儿科的玩意!
这种经典,哪怕是现在的苏文,抄起来也有点心理负担,压力不小。因为这是文言文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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