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我是大导演】

第71章 惊人的票房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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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惊人的票房分成 (第2/3页)

可不想让映艺娱乐出尽风头,于是挖掘了出来,这一起不过都是出自那个天才导演宁皓之手。

这一来,倒是让宁皓再一次聚焦了到了众人的视线之下,仅仅十八岁,却是才华横溢,更是有着天马行空的想法,通过一首《消愁》,将自己推上互联网的风口浪尖,然后开创了一段票房黑马传奇!

对于此,最心酸的就是那些拒绝了宁皓的发行部经理。他们真的是有苦说不出,很多遭到了公司的解雇或者停职。包括了小牛奔腾影视的胡林经理,小牛奔腾的总经理当时明确想要买下宁皓的片子,就是因为胡林的疏忽,于是错过了这么一次千载难逢的机会。

在下映后的一周,电影院线将最终的票房分成交到了映艺娱乐。

《疯狂的石头》最终的票房是7500万,这些钱自然是要分配给映艺娱乐和院线。

电影票房收入的分成方式,正常情况下,国家先扣掉3%作为电影专项基金,之后是3.3%的税款。剩下91.7%制片方和院线分,比例为43%和57%。所以制片方占总票房39.43%,院线占52.27%。

其中,宁皓作为投资人,而映艺娱乐作为发行方,共同获得2957万票房收益,按照之前的合同,当总利润超过2000万的时候,宁皓可以获得50%。

之后,按照国家政策,像税务局交了各种税款约20%之后,宁皓分到了万。也就是说,短短几周时间,宁皓成为了一个千万富翁。

虽然映艺娱乐没有对媒体透露宁皓的具体分红,但是媒体还是通过一些内部消息,打探到了宁皓获得了千万左右。

发行部经理尤平感慨着:“宁皓这个小家伙获得了许多人一辈子都无法得到的财富。而他仅仅只有十八岁?这实在是太疯狂了,希望他之后还是能够保持初心。”

“最年轻的千万富翁”,《钱江晚报》给宁皓送上了这么一个名头,而随着《疯狂的石头》周边产品的销售,有理由相信宁皓的资产会进一步增加。

对于媒体的报道,宁皓没有太过于在意,毕竟,他真的是将电影当做了自己的一辈子的事情。不管有没有钱,他都会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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