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林难以理解王哥怎么会对刘欣玥这么喏喏的态度,他压下疑问回道,“王哥,不是钱的问题,我做不来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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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对她来说,越是存在挑战的事物就越能激起她的斗志,引起她的兴趣。而且在外人看来,这几乎是白捡的钱,一边打游戏还能一边赚钱,谁会不做?
何况雇主又是个大美女,刘欣玥对自己的颜值可是自信到要自恋的地步。
所以刘欣玥拦住要去帮忙做工的徐林,她直接把网咖的管事叫出来了,然后又拿起手机打了个电话。
网咖管事姓王,三十多岁,一起在网咖工作的人都叫他王哥。
王哥出来一见到正打电话的刘欣玥,还有站在一旁拿着合同文件的徐林,他先是近乎讨好似的跟刘欣玥打了声招呼,然后拉过徐林低声说道,“老弟,咋的了?合同价钱不满意?”
第十二章.天选之……女 (第1/3页)
大厅里,两台连号电脑前,徐林与刘欣玥先后打开Steam游戏界面,然后登录《绝地求生大逃杀》游戏。
刘欣玥兴致勃勃。
但徐林却头都要大了,他看似平静,脸上也没太多表情,可心底实在古怪的很。
陪玩期间……他这算是卖身了吗?
刘欣玥此前递给徐林的文件的确是合同,还是很正规的合同。
合同中分为甲乙双方,白纸黑字,明码实价。
主要内容就是,刘欣玥作为雇主,雇佣徐林作为她的专职陪玩。每天要在刘欣玥想要出来玩的时候,徐林要陪她玩《绝地求生大逃杀》这个游戏,而且要让她感受到游戏的乐趣,带给她有良好的游戏体验,按时计费,每小时八十元。
徐林则是作为雇员,在陪玩期间,要满足刘欣玥在游戏中的一切要求。听从刘欣玥的命令,服从刘欣玥的安排,要尽最大能力带给刘欣玥最完美的游戏体验。
还有一些小细节徐林并没有太仔细看,比如说陪玩期间不能对雇主动手动脚,不能对雇主说些轻薄的话,要遵从雇主的要求等等等等。
总之,就是极其正规的那种合同,在徐林看起来,都快跟卖身契似的了。
因为合同上面写着的要求,几乎都是针对雇员徐林说的,而作为雇主的刘欣玥,几乎没有任何限制,只有按时计费,准时给钱就可以了。
所以,至少在陪玩期间,基本上就是属于卖身契了……
徐林从没见过在当今社会居然还有这种东西,以前他是知道有陪玩这个职业的,可大都是一个小时几十块钱,陪玩结束就算了。
但刘欣玥却还弄了份合同,而且标明期限的,十五个月……
徐林在大致浏览了一遍就直接明确拒绝不做。
因为他跟刘欣玥并没有任何瓜葛与交集,的确刘欣玥是这届的校花,很漂亮是没错。
但对徐林这个很理智又偏向追求实际的人来说,就算再漂亮又能怎么样。徐林很有自知之明,他只是个穷人家的孩子。
可刘欣玥见到徐林直接拒绝,她没有丝毫生气,反而隐隐有些兴奋。
如果徐林直接答应了,签字了,那刘欣玥可能会失去些兴趣,也许只是玩几个小时腻味了就丢掉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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