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逃离北京城 (第1/3页)
在北京,梁思咸并不快乐,所以他更多的时间是沉心于工作,只有那样,那才能忘记一段甜蜜而又揪心的过去。他很爱覃慧,那种感情绝不是小时候青马竹马的记忆,更不是青春发育之时的原始冲动,而是那种超出了整个世界的、近乎前世今生的一种情爱。
有人说,鱼临幸的记忆只有短短几秒,而之后,便转眼相忘于虚空。但是对于他,这个有着鲜活质感的人类本身,与之短短的记忆比较,那种爱已深刻的划痕,仿佛就像亿万年前,沉积于大地雪峰上的坚冰,清晰无间,亘古而立。那种心里无时不在的告白,宛若凝固的厉风,沉积于岁月的浮寰,你若不来,我怎敢散化而去。他真的不想在这个临渊履薄的人世与她擦肩而过,与她成为歌剧里短暂的序曲。
但是,他有些无奈:“一个远在京畿,另一个却在蛮荒边远。这一去一来几千里的路程,就这样,宛如悬在心头的月亮,在朦胧的云雾中拉远了彼此的情感。”
他还知道,他们谁也说服不了谁,谁也不可能为对方放弃心中的想法。如果那样,也不至于分手,造成彼此牵挂的境地。就是因为这样,梁思咸一直单身,让父母为他的婚事担忧。
这样,家里就为他寻了一个女朋友,是北京四海置业发展公司总裁周北夫的千金,叫周雨荷,名字固然诗意,可性格极为任性和泼辣。就像她父亲对某个项目投资,辄动就是几十亿一样,对任何人和事物毫不放在眼里。而他,在周雨荷眼里,就是小女孩手里从不厌烦的布娃娃,时刻都需要搂抱在自己怀里,没有半刻松手的时候。
梁思咸记得:“自己是莫名其妙的跟着父母,去了地处紫禁城东侧旧皇城红墙内的北京贵宾楼饭店,原本以为是平常的一次家庭聚会,没想到是一场婚姻预谋的前奏。”
在梁思咸心里,打死也不相信自己会去相亲,会在他们有条不紊的安排下,进入这么一个极为不习惯的隆重场合。但出于礼貌,梁思咸没有当即离开,因为他是认得眼前这个有名的地产大鳄周叔叔的,而对于周雨荷,他是第一次见到,以前虽有听说过,那时她还在美国留学。
尽管周雨荷容貌漂亮,身材苗条,五官清秀,浑身上下没有丝毫可挑剔之处,但梁思咸心里想着的却是另外一个女孩覃慧。尽管周雨荷因学识养得的气质,其显得极有教养和礼貌的举止,能撼动所有场合,赢得所有好感,可对于这样一个才貌兼具的富家女,梁思咸偏偏一丁点爱意都不会有过。
这之后,他们的婚事似乎没有征求过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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