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骷髅唱歌太奔放了】

第 7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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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听啊,有首诗叫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用菊花来比喻心志高远,”嘿嘿接过话引古喻今,声情并茂念完诗忽然换成个含糊不清的台湾腔唱到,“菊花残满地伤,你的笑容已泛黄……看看,多符合你现在的形象。”

男尸菊花身上伤口密密麻麻,很多地方流着黄稠的液体,像口缝了不知道多少次的麻袋,从纹路和颜色来说——还真有点像菊花。

夜空澄景,朵朵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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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如钢铁,小如花生米大小的唧唧骨当凶器还差不多。

白锦寅见到的场景大都是俩人森森手骨扣着对方的森森手骨一起采鬼脸菇,情到深处偶尔会用狰狞的大牙花子在对方额头来个纯洁的吻。

来到人间后,会‘呀买碟’叫/床的嘿嘿曾经给他普及过性知识,男男,男女,甚至人兽都有……

除了后者,男男和男女他觉得无所谓,只是或许习惯了骨头架子的身体构造,对嘿嘿说的那种肉体激烈碰撞的方式一时很难接受。

眼前的秦松,大腿骨修长,头骨圆润,倒也符合他的审美观。

他想了想,很遗憾说:“抱歉,我只能接受拉手和亲额头。”

夜风送爽,树影婆娑,东湖公园某个灌木丛密密层层的一隅,蚊虫浩浩荡荡,像一群小型轰炸机肆虐盘旋,能站在这里的人型物品,除了躺在荒草从中幽怨望天,不知被何人抛弃在这的充气娃娃,也就只有骷髅领主白锦寅了。

哨兵嘿嘿站在白锦寅肩膀,翅挥嘴啄,把一个个胆敢靠近的蚊虫杀的片甲不留,宛如站在帝国大厦楼顶打飞机的金刚,霸气极了。

夜色无边,白锦寅脑中灵魂之火大盛,像一盏只有不死生物才能看到的灯塔,那位头扎黑色塑料袋,刚刚被赋予新生命的男尸,从摇摇晃晃到健步如飞来到他身边停下,恭敬弯腰发来道意识:“主人!”

这是白锦寅来到人间后第一个正儿八经的不死属下,他肌肉破烂不堪呈灰白色,活像块放了很久的腊肉,身上散发着股浓烈的福尔马林味,年龄应该正值壮年,骨架虽没有秦松那么完美,但也算的上是健壮。

原本白锦寅还担心和春耳一样只剩骨头,不能够光明正大出现,现在看来穿上肥大点的衣服,问题不是很大。

至于为何他头扎黑色塑料袋,白锦寅没有问,亡灵界生物造型五花八门,没有最怪只有更怪,他曾经有名亲卫队长,喜好把敌人的唧唧骨扎在头上当做战利品,远远望去,让人忍不住想吟诗一首——

忽如一股阴风来,千树万树唧唧花开。

白锦寅轻易不会查看手下记忆,春耳和骷髅鼠后羿只是例外,不过有感于此前三名手下重生后对生前之事念念不忘,他主动问:“你叫什么?可有什么未了心愿?”

“没有,我生前是个罪人,”男尸声音低沉而沙哑,透着股厚重的凄凉,“没想到死后供人解剖研究,也算是赎罪了,还请主人给起个名字。”

白锦寅没再问,抬头看向深邃天空中那轮在苍茫云海间半遮半掩的圆月,这是他第一个人型骷髅手下,日后说不定会提拔成贴身守卫小队长,自然要起个足够大气,卓然不群,响亮——的名字。

他沉思好一会,对着一脸期盼之色的男尸说道:“以后,你就叫菊花吧。”

男尸菊花:“……”

白锦寅半响没有听到新晋手下说话,忍不住问:“怎么,名字不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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