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这个刘煜,似乎,比我想象的,还要更能吃啊。。
刘煜,无所谓地耸了耸肩。
只是,那饭团的美味,一直在他的嘴里,挥之不去。这种感觉,简直是太馋人了。
于是,他赶紧说道:“快,不够吃,你赶紧再捏几个饭团来。不,几个太少了,几十个……呃……还是太少了,几百个吧。”
“你是猪啊。”
乾日向子,愣了一下。
122 我要了 (第3/3页)
可以做成数不尽的模样,也可以包裹一切喜欢的食材,剩饭与蔬菜、芝士与培根或者用喜欢的食材来包裹。
不拘于形,却在于能迅速安抚饥饿的肚子。
尤其是乾日向子的金枪鱼饭团,那更是一绝。
饭团用的米,是比较常见的梗米。
其口感,是香糯粘滑,软硬适中。
仅仅是吃上一口,顿时,那香喷喷的鲜美之气,是漫延迂回,萦绕鼻端。细细品味,那有弹性又有嚼劲的鱼肉片,带着那酸酸甜甜的味道。
跟香味浓郁的米饭,结合在一起,简直是爽得快要上天了。
...... . .......
若不是亲自吃过,刘煜都不敢相信,这个世界上,竟然会有人,把这么简单的饭团,是其味,其香,其鲜,都发挥到了前所未有的境界。
可以说,这是刘煜,认为是最好吃的饭团了。
因此,很快,这块不大不小的饭团,就被他吃完。
“真香啊。”
余后,刘煜,回味着,意犹未尽,说道。
紧接着,他又是眉头微皱,道:“就是份量有些小,一口气就吃完了。”
“呵呵。”
看着这个把嘴长得大大的刘煜,这边的乾日向子,忍不住,捂着嘴,呵呵一声,笑了笑,说道:“你真是一个贪吃鬼。”
“这个世界上,估计没有人比你更贪吃了吧?不,是比你更能吃了。”
乾日向子,沉思着。
“能吃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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