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可以叫我美食家! (第2/3页)
厨房的冰箱里。当晚,邀请了数名朋友来家中作客,在看完一盘家庭录像后,老板将妻子的尸体肢解,在厨房里将尸块放进烤箱,做成土耳其烤肉端上餐桌。不知情的客人们甚至称赞味道鲜美,还有一起真实的案件发生在HB廊坊,目前这起案件已经到了起诉阶段,但是没有向媒体公开,因为案件的性质非常恶劣。经过是这样的,犯罪嫌疑人(本村第二恶霸)是个二婚,有一个儿子(前妻生的)早就进了监狱。有一天他发现老婆正和本村第一恶霸偷情,他就说你待着,我走;第一恶霸说是你家,还是我走。可是过了好多天,他的妻子不见了,就有人报警了。原来他把妻子给煮了,肉给吃了,心肝肺送给邻居喂狗了。警方问他人肉什么味道啊?他说像牛肉一样的味道。
在唐人张鷟(音zhuo)在《朝野佥(音qiān)载》也有这样的记述,“武后(武则天)时,杭州临安尉薛震,好食人肉。有债主及奴诣临安,止於客舍,饮之醉,并杀之,水银和煎,并骨销尽。后又欲食其妇,妇知之,跃墙而遁,以告县令。令诘之,具得其情,申州录事奏,奉搬杖一百而死。
同为唐人的段成式著有《酉阳杂俎(音zu)》,书中也提及了“食人”:李廓在颖州,获火光贼七人。前后杀人,必食其肉。狱具,廓问食肉之故。其首言:某教於巨盗,食人肉者,夜入人家,必昏沉,或有魇(音yǎn)不寤者。
宋人赵与时在《宾退录》记述:本朝王继勋,孝明皇后母弟。太祖时,屡以罪贬。后以右监门卫率府副率,分司西京。残暴愈甚,强市民间子女,以备给使,小不如意,即杀而食之。太宗即位,会有诉者,暂于洛阳。又知钦州林千之,坐食人肉削籍隶HN上述“人吃人”故事在《南村辍耕录》中多有反映。食人肉描写,最著名的当在施耐庵笔下,《水浒传》第二十六回“母夜叉孟州道卖人肉,武都头十字坡遇张青”,说的是中国古典文学中的著名女士孙二娘卖“人肉包子”的事情——
二娘去灶上取了一笼馒头放在桌子上。武松便问她:“洒家,这馒头是人肉的,是狗肉的?”那妇人嘻嘻笑道:“客官,休要取笑。清平世界,荡荡乾坤,那里有人肉的馒头,狗肉的滋味。我家馒头积祖是黄牛的。”武松道:“我从来走江湖上,多听得人说道:大树十字坡,客人谁敢那里过?肥的切做馒头馅,瘦的却把去填河!”武松怎么想起说这话的?源于当时有人肉包子事情发生,另外还因为他在包子的肉馅中发现了**样的东西,这才起了疑心。
实际上,在华国历史上,真实的“食人肉”现象并不鲜见,非一起两起。据说,隋末的诸葛昂、高瓒两个人就嗜食人肉。诸葛昂请高瓒,逮来双胞胎小孩杀掉,做成“双子宴”,一起享用;诸葛昂回请时则把自己的爱妾蒸熟给高瓒吃。
《新五代史·苌从简杂传》(卷47)记载,从简好食人肉,所至多潜捕民间小兒以食。许州富人有玉带,欲之而不可得,遣二卒夜入其家,杀而取之。卒夜逾垣,隐木间,见其夫妇相待如宾,二卒叹曰:“吾公欲夺其宝,而害斯人,吾必不免。”因跃出而告之,使其速以带献,遂逾垣而去,不知其所之。苌(音cháng)从简出身于屠夫世家,祖上是靠杀羊为生,难怪其残忍。
《新五代史·赵思绾(音wǎn)杂传》(卷53)记载,隐帝遣郭威西督诸将兵,先围守贞于河中。居数月,思绾城中食尽,杀人而食,每犒宴,杀人数百,庖宰一如羊豕。思绾取其胆以酒吞之,语其下曰:“食胆至千,则勇无敌矣!”
在民间,为了度饥荒,还有互相交换孩子、老婆食用的记录。
明末,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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