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诠释】

第二十三章 希言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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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希言自然 (第1/3页)

希言自然。

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

孰为此者?天地。

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

故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

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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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言自然”

希言:1、希,稀少、罕见。【尔雅】:希,罕也。

2、王弼注:听之不闻名曰希,不可得闻之音也。(王弼:魏晋玄学的主要代表人物及创始人)

3、河上公 注:希言者,是爱言也。爱言者,自然之道。河上公亦称:河上丈人、河上真人,齐地琅琊一带方士,黄老哲学的集大成者,方仙道的开山祖师。)

前面提到过“听之不闻,名曰希”,那么“希言”代表的应该是听不到的言语,然而后面又紧跟“自然”两个字。

那么到底是听不到声音所以称之为自然,还是自然的声音听不到呢?又或者应该理解为:希,言自然?

据我们所知道的理论,大自然的声音的确是不容易听到,比如花开的声音、植物发芽的声音等等。

既然是这样,那么如果把“希言自然”理解成听不到自然的声音或者自然的声音听不到就没有意义了。

下面又有一句“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这两种现象都是看和听都能感知到的。

但是,这两种现象,如果不用心去看的话,谁会去考虑它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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