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诠释】

第五十五章 含德之厚,比于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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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在【道德经】中一直强调“婴儿”这个词,是因为他发现了婴儿身上拥有某种“气质”,这种“气质”可以影响几乎所有的生命体。

不分敌我、不分物种。

这是一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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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听人说过,如果你把自己想像成狮子的同类,就可以跟狮子一起睡觉。

还有一种说法是当你遇见了猛兽,首先要做的是逃跑,如果你跑不掉,那你一定不能害怕,如果你害怕了,猛兽一定会把你扑倒并撕成碎片,相反,如果你能够直视它,并且做到不畏惧,那么你就有活下去的可能。

有人说你上面说的这些叫做“两强相遇勇者胜”,不能解释“毒虫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

错!两强相遇勇者胜是指双方在各种外在条件几乎相同的情况下,胆子更大或者更狠的人容易胜出。

但是跟猛兽相遇,有多少人具有和它们相提并论的优势?那些被猛兽养大的孩子,在他们被收养之前具有这种优势么?还是说他们当时就具有这种勇气?

这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对于弱者的保护欲望,或者我们可以反过来认为:婴儿身上有一种特别的气质,让人不自觉的就会去亲近的气质。

正因为他们有这种气质,所以才会让人不自觉的产生一种亲近感。

那么我们所说的“德”字追求的也是这种境界或者说也是为了养出这种气质,让人不自觉的忽略你的年龄、性别、长相,然后喜欢你、听你的意见或者追随你。

“毒虫不螫(shi),猛兽不据,攫(jué)鸟不搏。”

毒虫猛兽最是让人心寒,可是现实中我们也听到过有被野兽养大的孩子,如被狼、虎、豹子等猛兽养大的孩子。

第五十五章 含德之厚,比于赤子 (第1/3页)

含德之厚,比于赤子。

毒虫不螫(shi),猛兽不据,攫(jué)鸟不搏。

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pin)牡(mu)之合而朘(zui)作,精之至也。

终日号而不嗄(shà),和之至也。

知和曰常,知常曰明。

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

物壮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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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德之厚,比于赤子”

我们一直在讨论“德”字,到底做到什么程度才算是真正的有“德”呢?

老子说:“比于赤子”。

赤子:刚出生的孩子,大多时候指婴儿。

就是说,“德”字的最高境界应该像婴儿似的。

这句话就有意思了,婴儿有哪些地方值得我们学习呢?

在大多数人眼中,婴儿爱哭、爱笑、惹人怜爱。当然,最恼人的一点是小家伙爱尿床。

这些值得我们学习么?

当然不是!

婴儿其实是最弱的一个群体,不管在动物中还是在人群当中,他们都是最弱的一部分,但是如果我们留心的话,你会发现,他们是最能让人生出怜爱之心的。

不管是不是自己的孩子,每个人看到婴儿都会有一种想抱抱、亲亲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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